刘格(1519年—1577年),豫诚广东广州府从化县[1]明朝政治人物。

刘格
大明荆王府审理正
籍贯广东广州府从化县
字号字豫诚
出生正德十四年(1519年)
逝世万历五年(1577年)
配偶娶欧阳氏
亲属(子)隆庆五年进士刘克正、万历十年举人刘克修、廪生刘克齐、选贡刘克治、廪生刘克平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举人

生平

刘格是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广东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562年)授六合知县,为政清慎而宽简,余暇时向诸生讲学[2],魏国公徐鹏举的家僮禁锢平民,他抓拿对方杖打后遣戍,御史擒获江盗数百人要求处死,他查实后发现数十人为冤枉,力为争辩,人称强项知县,操江都御史打算削减沿江官军,他不奉承,隆庆三年(1569年)调信丰知县,遇上雩都因丈田导致民变,南赣巡抚殷从俭三次遣官都未能平定,他前往劝喻后民众都解散,首领则伏法,对方上疏让他留在雩都任职,而信丰士民也请求他回归当地任职。不久殷从俭离任巡抚,新任南赣巡抚李棠中伤前任,他迁任荆王府审理正,辞官回乡后与何维柏在天山书院讲学,万历五年(1577年)去世,入祀信丰名宦及乡贤祠,著有《性说致知》、《说翊善论》、《大伦图说》[1][3]

引用

  1. ^ 1.0 1.1 同治《番禺县志·卷四十·列传九》:刘格,字豫诚,宋裒然十世孙,性至孝,幼而父殁,哀毁几灭性,弱冠举嘉靖十九年乡试,四十一年谒选,授六合知县,清慎勤敏,百废具举,徐国公家僮锁禁平民,格杖而戍之,闾中丞擒江盗数百疏皆抵死,格廉其枉者数十,力争之不少屈,时称强项令,操江都御史欲朘削沿江官军,格不阿承调信丰,会雩都县以丈田激变,督府殷从俭三遣官弗能定,格往片言解散,首恶伏法,从俭疏其能留雩都,而信丰士民请还益力,未几从俭去。长沙李棠来代,谮言先人,徙荆府审理正,归与何维柏讲学天山书院,万厯五年卒,年五十九,祀信丰名宦及乡贤祠,所著《性说致知》、《说翊善论》、《大伦图说》,多发古人所未发。子克正、克修、克齐、克治、克平。……据阮通志补
  2. ^ 光绪《六合县志·卷四·官师志》:刘格,广东从化人,嘉靖四十一年由举人令六合,为政宽简民安之,尤邃于经学,与诸生讲论多所发明。
  3. ^ 乾隆《信丰县卷·卷三·官师志》:刘格,从化人,举人,隆庆三年任,省讼轻徭,勤恤民隐。 祀名宦

参考文献

  • 同治《番禺县志》·卷四十·列传九
  • 光绪《六合县志》·卷四·官师志
  • 乾隆《信丰县卷》·卷三·官师志
官衔
前任:
史朝富
明朝六合县知县
1562年-1565年
继任:
章世贞
前任:
陈澜
明朝信丰县知县
1569年-1573年
继任:
黄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