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儒 (清朝)

刘鸿儒(?—1673年),字鲁一直隶省永平府迁安县(今河北省迁安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顺治二年(1645年)举乙酉科顺天乡试,顺治三年(1646年),联捷丙戌科进士,任兵科给事中[1]。顺治四年,任户科右给事中[2]。顺治七年,任上林苑蕃育署署丞[3]。顺治十年,改户科右给事中[4]。顺治十三年,改兵科右给事中[5]。顺治十四年,任兵科左给事中[6]、福建乡试副考官[3],同年升户科都给事中[3]、顺天府府丞[7]。顺治十七年,任通政使司左通政;次年改太常寺卿。康熙三年(1664年),任通政使司通政使[8]。康熙六年,任兵部右侍郎[3]。康熙八年,升任兵部左侍郎[7]。康熙十年,改户部左侍郎[9]。康熙十二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10]

参考文献

  1.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8326号
  2.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34卷 ,280-2
  3. ^ 3.0 3.1 3.2 3.3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72号
  4.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78卷 ,618-2
  5.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104卷 ,810-2
  6.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107卷 ,841-2
  7. ^ 7.0 7.1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23号
  8. ^ 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 ,12卷 ,185-1
  9. ^ 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 ,35卷 ,481-2
  10. ^ 清史稿·卷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