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流区
沿革[1]
1951年6月,县政府调整区乡行政区划时,决定将原第二区公所所管辖的合丰、牟家、九峰3个乡划出,新建第三区公所,驻地设在合丰乡场镇(现合流乡)。1952年8月。九峰乡划归第五区(幺灘区)公所管辖。1953年4月,第三区公所增辖峰乐、清溪2个乡。9月,又增辖红岩、松花、甘坝3个乡。1955年3月,九峰乡又划归第三区管辖。1956年1月,第三区公所改称合流区公所,下辖合丰、牟家、甘坝、九峰、红岩5个乡(1958年9月后称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合流区公所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后,区公所无法坚持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3月,在区人武部主持下,建立了合流区生产办公室,代行区公所职能。
参考资料
-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08.第2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