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 (嘉靖进士)

嘉靖進士

吴山(1500年—1577年),日静仁甫筠泉江西高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及第。官至礼部尚书。

吴山
大明礼部尚书
籍贯江西瑞州府高安县军籍
字号字日静、仁甫,号筠泉
谥号文端
出生弘治十三年(1500年)
逝世万历五年(1577年)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一甲第三名进士及第

生平

江西乡试第三十二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第一甲第三名进士[1][2]。授翰林院编修。累官礼部左侍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改吏部左侍郎。官不久,代王用宾礼部尚书,次年加太子太保。因得罪权臣严嵩去职。

穆宗即位,召为南京礼部尚书,坚辞不赴。卒赠少保,文端[3]。著有《吴文端集》等。

家族

曾祖吴浩;祖父吴子机;父吴文选。母朱氏[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216》:吴山 ,字曰静,高安人。嘉靖十四年进士及第,授编修。累官礼部左侍郎。三十五年改吏部。寻代王用宾为礼部尚书。明年加太子太保。山与严嵩乡里。嵩子世蕃介大学士李本饮山,欲与为婚姻。山不可,世蕃不悦而罢。帝欲用山内阁,嵩密阻之。府丞朱隆禧者,考察罢官,献方术,得加礼部侍郎。及卒请恤,山执不与。裕、景二邸并建,国本未定。三十九年冬,帝忽谕礼部,具景王之藩仪。嵩知帝激于郭希颜疏,欲觇人心,讽山留王。山曰,“中外望此久矣”,立具仪以奏,王竟之藩。司礼监黄锦尝窃语山曰:“公他日得为编氓幸矣;王之藩,非帝意也。”
    明年二月朔,日当食,微阴。历官言:“日食不见,即同不食。”嵩以为天眷,趣部急上贺,侍郎袁炜亦为言。山仰首曰:“日方亏,将谁欺耶?”仍救护如常仪。帝大怒,山引罪。帝谓山守礼无罪,而责礼科对状。给事中李东华等震惧,劾山,请与同罪。帝乃责山卖直沽名,停东华俸。嵩言罪在部臣。帝乃贳东华等,命姑识山罪。吏科梁梦龙等见帝怒山甚,又恶专劾山,乃幷吏部尚书吴鹏劾之。诏鹏致仕,山冠带闲住。时皆惜山而深快鹏之去。穆宗即位,召为南京礼部尚书,坚辞不赴。卒,赠少保,谥文端。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外部链接

官衔
前任:
王用宾
明朝礼部尚书
1556年-1561年
继任:
袁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