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毓麟
生平
1886年(光绪12年),他入天津海军学堂,6年后毕业。此后,他历任海军教练处教习、天津海军学堂教习。1894年(光绪20年),他就职于陆军部海军处。翌年起,他历任地方官僚、直隶路矿总办、邮传部官僚。1908年(光绪34年),他回到海军处任视察。辛亥革命爆发后,他随唐绍仪参加南北议和,任代表团顾问。
中华民国成立后的1913年(民国2年),他任大沽海军造船所所长,获授海军少将衔。翌年,他兼任直隶海巡及全省水陆警察事宜。1915年(民国4年),他转任北京政府的导准事务局局长、直隶改良河工筹备处处长。2年后,他被任命为北洋铁工厂厂长。
1918年(民国6年),他任川粤湘赣四省经略使(后改直鲁豫巡阅使)曹锟的咨议。1921年(民国10年)7月,他任京兆河工局局长,11月获授海军中将衔。翌年6月,他任津浦铁路管理局局长兼津浦铁路督办。同年9月,他署鲁案善后督办,参与收回胶澳铁路。
1923年(民国12年)1月,他在王正廷临时内阁署理交通总长。同月,他在张绍曾内阁正式任交通总长。1924年(民国13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直系败北,吴毓麟下野。以后他寓居天津。1930年代他从事各种实业活动。
1944年(民国33年),吴毓麟逝世。享年74岁。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吴毓麟”天津文化信息网-“名人故居”
中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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