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渐
明朝政治及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周渐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举人,次年(1616年)会试中副榜,任萧县知县,当时有大盗三十余人越城劫掠富商,他得知后率领壮丁包围富商宅第,亲自督捕,贼人无一逃脱;调任山东新城经理军务多所筹画,再调为彭泽知县,不久致仕回乡。其后北京失陷,他拿出资产资助曹志建军队,曾合汤执中及易百朋在永历二年(1648年)收复永明、江华、道州、宁远、常宁,因病去世[1][2][3]。
引用
- ^ 1.0 1.1 道光《永明县志·卷十·人物志》:周渐,字思杏,号进吾,万厯乙卯举乡荐,丙辰中副榜,知南直萧县,时有巨盗三十余人越城屠劫大贾,渐闻率壮丁往捕,无一脱者。以才能调山东新城,经理军务多筹画功,再调彭泽令致仕归,会北都告变,戎马充郊,渐输金助饷,罄其家资,不数月卒。
- ^ 嘉庆《湖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三·人物九》:周渐,字思杏,永明人,万历乙卯乡举,知萧县,巨盗三十余人越城劫大贾,渐选壮丁围贾宅,躬亲擒捕,无一脱者;历新城、彭泽解绶归,未几会国都告变,渐输金助饷,尽竭家资,以疾卒。 旧志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七·列传第四十三》:(永历二年)(曹)志建与副总兵汤执中及周渐、易百朋复永明、江华、道州、宁远、尝宁……渐字思杏,永明人。万历四十三年举于乡,萧县知县,盗二千【三十】人越城劫大贾,躬捕斩之,无一冤者。调新城、彭泽致仕,倾财佐志建军。卒。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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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继侨 |
明朝萧县知县 1630年-1632年 |
继任: 郭应璧 |
前任: 陈志远 |
明朝彭泽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田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