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艺术

基督教艺术是以基督教思想、《圣经》记载、历史或传说中人物为题材所衍生的相关艺术创作。在宗教艺术领域上,艺术家视觉音乐小说戏剧等媒介将创意表达出来。基督教艺术几乎出现在所有基督教团体中,企图说明、补充和塑造不同的基督教原则。主题基本是耶稣基督事迹或圣经旧约记载;描述圣人的则常见于圣公会罗马天主教东方正教中。

公元3世纪墓室壁画《好牧人》暗示基督为世人牺牲

沿革

早期基督教艺术出现在公元2世纪下半叶或3世纪上半叶,图像偏重于对某事物的象征性或寓意性。由于公元二世纪到四世纪期间的基督教被罗马皇帝视为非法宗教,早期基督教艺术主要出现在地下墓室。[1]壁画沿袭希腊罗马的风格,题材则与基督教相关。直到公元313年,罗马帝国君主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的《米兰诏书》,自始对基督教艺术及西方文明有决定性的影响。

随着时间推进,早期基督教艺术逐渐脱离古罗马末期的古典风格形成拜占庭艺术。艺术家在各地的教堂展示其拜占庭艺术创作。在公元一千年以前的东、西方教会虽在正式的大公会议中,允许制作基督教的图像,但许多基督徒仍抱持怀疑态度,认为这会把人的眼光从对上帝的尊崇转移到宗教图像上。在中古世纪以前,艺术家以宗教为题材,将其融入在日常生活中,例如祈祷书、装饰画、教堂建筑里。此时代的音乐艺术,亦是以教会音乐主导,许多的创作都是单旋律圣歌、赞歌、圣乐等。十五、十六世纪后,艺术家开始注重以家庭、社会、世俗生活,直至现在各艺术家自立门户,但基督教的背景深深影响着他们的创作。[2]

 
Hendrik Goltzius作品,圣经创世记中罗得和他的女儿们,画中的罗得正被他两个女儿勾引,1616年

参考文献

  1. ^ 西方艺术风格:《第13讲 早期基督教艺术》,国立台湾大学戏剧系,李贤辉副教授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8-03-22.
  2. ^ 陶理博士,《基督教二千年史》,李伯明、林牧野等译(香港:海天书楼有限公司,2004),37-43。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