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行政区划

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在建国后,改清廷“省、府、道、县”的行政区划方式为“省、郡、县”三级制,即取消“道”,改“府”为“郡”。当中地方更名普遍是为了避讳,主要避讳范围为早期六王的名字,如遇“全”字(天王洪秀全)则改“荃”,遇“山”字(南王冯云山)则改“珊”,如“珊东省”即为一例,遇“贵”(西王萧朝贵)则改为“桂”,遇“昌”(北王韦昌辉)则改为“玱”。

辛酉十一年(1861年)五月十六日,为避免幼主洪天贵福之讳,将遇“福”字的地名改为“褔”字(“示”字旁改为“衣”字旁)[1]

构想

太平天国后期领导人之一干王洪仁玕曾数次声称太平天国欲划分天下为二十一个省,这二十一省当是指清朝所设的十八省和东三省[2][3],但太平天国各个时期的文献中提到的省却不止于此,另有苏福省、天浦省、桂福省和伊犁省(新疆)。

洪仁玕还曾宣布,太平天国将在江南省设十二郡,其他省每省设十一郡,但这一构想脱离实际,没有得到落实[4]

太平天国文献中提到过的省份分别是[5][6]

  1. 江南省 (又称天京省,首府为天京,今南京周边地区)[7]
  2. 安徽省 (首府为安庆
  3. 江西省(首府为九江
  4. 湖北省(首府为武玱,即武昌
  5. 天浦省(仅含天浦一县,即江浦县。)
  6. 苏褔省(“福”字左侧的“示”字旁改为“衣”字旁,又作苏馥省。首府为苏州,即今日苏南东部)
  7. 桂褔省(“福”字左侧的“示”字旁改为“衣”字旁,辖区不详,有学者推测系苏福省之改称,但证据不足[8]
  8. 浙江天省(首府为杭州
  9. 湖南省
  10. 福建省
  11. 河南省
  12. 珊东省(即今日之山东省
  13. 珊西省(即今日之山西省
  14. 罪隶省(定于占领后改为“迁善省”,即直隶,今日之京津地区、河北大部及河南山东小部分地区。)
  15. 广西省
  16. 广东省
  17. 芸南省(即云南省
  18. 四川省
  19. 桂州省(即贵州省
  20. 陕西省
  21. 甘肃省
  22. 奉添省(即奉天省,今日之辽宁省
  23. 吉林省
  24. 乌隆江省(即黑龙江省
  25. 伊犁省(今日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实施行政区划

太平天国自1852年12月至1864年8 月,在这段时间内,相继建立了7省47郡(包括郡级州3个)236县(包括县级州10个)。先后设置行政区划的省、郡、县(有的设置后为时不久又丢失)如下:

江南省

置有3 郡13 县:

  • 江宁郡
    • 治江宁。
    • 领6 县:江宁、句容、溧水、高淳、六合、尚元(由清上元县改)。
  • 镇江郡
    • 丹徒
    • 领4 县:丹徒、丹阳、金坛、溧阳。
  • 扬州郡
    • 治江都(此郡控制时间较短)。
    • 领3 县:江都、仪征、甘泉天。

天浦省

(太平天国于1853年改沃浦县为天浦县,又于1858年秋改天浦县为天浦省)

  • 治天浦县。
  • 领浦口镇(由清浦子口改)。

苏褔省

苏州。置有4 郡26 县:

  • 苏州郡
    • 治苏州,与长洲天县、吴县、元和3 县同治一城。
    • 领10 县:长洲天县(由清长洲县改)、吴县、元和、常熟(与昭文县同城治所)、昭文、昆珊(由清昆山县改)、新阳、吴江、震泽、东珊(清原为东山县,后改设东山厅,1862年太平天国改为东珊县)。
  • 常州郡 (清为常州府
    • 治武进、阳湖。
    • 领5县:武进、阳湖(上两县同治常州城)、抚锡(由清无锡改为抚锡)、金匮县(上两县同治无锡城)、宜兴、荆溪(上两县同治宜兴城)、江阴县。
  • 太玱郡 (太平天国改清太仓直隶州为太玱郡)
    • 治镇洋县。
    • 领2 县:镇洋、嘉定(上两县同城而治)。
  • 松江郡 (清为松江府
    • 治花亭、娄县。
    • 领7 县:花亭、娄县、菁浦(由清青浦县改)、奉贤、南汇、川沙、金珊。后四个县控制期较短。

浙江天省

杭州。置有10 郡一州、65 个县:

  • 杭州郡
    • 治钱塘、仁和两县。
    • 领9 县:海宁、钱塘、仁和、富阳、余杭、新城、临安、於潜、昌化。
  • 嘉兴郡
    • 治嘉兴、绣水两县。
    • 领7 县:嘉兴、绣水(由清秀水县改)、嘉善、海盐、石门、平湖、桐乡。
  • 绍兴郡
    • 治珊阴、会稽两县。
    • 领8 县:珊阴(由清山阴县改)、会稽、莦珊(由肖山县改)、诸暨、尚虞(由清上虞县改)、嵊县、余姚、新昌。
  • 湖州郡
    • 归安县
    • 领7 县:归安、乌程、长兴、德清、武康、安吉、孝丰。
  • 严州郡
    • 治建德县。
    • 领6 县:建德、寿昌、桐庐、分水、淳安、遂安。
  • 台州郡
    • 治临海县。
    • 领6 县:临海、黄岩、宁海、太平、天台、仙居。
  • 宁波郡
    • 治勤县。
    • 领5 县:勤县、义县、奉化、镇海、象珊。
  • 金花郡(由清金华府改)
    • 治金花县。
    • 领8 县:金花(金华)、兰溪、义乌、武义、浦江、汤溪、东阳、永康。
  • 衢州郡
    • 治隆游县(由龙游改)。
    • 领3 县:江珊县(由江山改)、常珊县(由常山改)、开化县。此郡后三县控制不久即失。
  • 处州郡
    • 治丽水县。
    • 领8 县:丽水、缙芸(由缙云县改)、菁田、松阳、遂昌、芸和、景宁、宣平。此八县中唯丽水、缙芸两县统辖较久。

另有温州郡,郡及辖县因与清政府相互占治,故不作为太平天国的完全行政区划。

江西省

九江。置有14郡1州61县。

  • 九江郡
    • 湖口县
    • 湖口、德化、德安、彭泽、瑞昌、新城(由小池口改为新城县)。
  • 南昌郡
    • 治新建县(清南昌府城内)。
    • 领7县:义宁、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武宁。此郡及辖县在太平天国时,清政府占据时间较久。
  • 饶州郡
    • 鄱阳县
    • 领4县:乐平、鄱阳、浮梁、安仁。另有余干、德兴、万年3 县为太平天国势力范围。
  • 建昌郡
    • 南城县
    • 领3县:南城、南丰、泸溪。另有新城、广昌两县为太平天国势力范围。
  • 抚州郡
    • 临川县
    • 领6县: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
  • 临江郡
    • 治菁江县(由清清江改名)。
    • 领4县:菁江、新喻、新淦、峡江。
  • 瑞州郡
  • 吉安郡
    • 庐陵县
    • 领10县:庐陵、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隆泉(由清龙泉县改名)、万安、永新、永宁、莲花。
  • 袁州郡
    • 宜春
    • 领4县:宜春、分宜、萍乡、万载。此郡太平天国控制时间不长。
  • 南康郡
    • 星子
    • 领4县:星子、都昌、建昌、安义。此郡太平天国控制时间不长。
  • 赣州郡
    • 雩都
    • 领2县:雩都、定南。
  • 南安郡
    • 大庾
    • 领3县:大庾、南康、崇义。另有尚犹(上犹)县为太平天国势力范围。
  • 宁州郡 (宁都州)
    • 瑞金
    • 领1县:瑞金。
  • 广信郡(此郡仅为太平天国的势力范围,非巩固的行政区划。)
    • 治尚饶。
    • 领5县:尚饶(上饶改)、弋阳、铅珊(铅山改)、兴安、玉珊(玉山改)、桂溪(贵溪改)。

湖北省

武昌。置有4郡4州22县。

  • 武玱郡(由武昌改为武玱)。
    • 领10县:兴郭(兴国)、武玱(武昌)、江夏、蒲圻、崇阳、通城、咸宁、大冶、通珊(通山改)、嘉鱼。
  • 汉阳郡
    • 汉阳
    • 领4县:沔阳、汉阳、汉川、孝感。另黄坡县为太平天国势力范围。
  • 黄州郡
    • 黄冈
    • 领7县:蕲州(县)、黄冈、蕲水、罗田、广济、黄梅、麻城。另黄安县为太平天国的势力范围。
  • 德安郡
    • 安陆
    • 领4县:隋州(县)、安陆、芸梦、应城。另应珊县(应山改)为太平天国势力范围。

安徽省

安庆。置有12郡3州40县。

  • 安庆郡
    • 怀宁
    • 领6县:怀宁、桐城、潜珊(潜山)、太湖、望江、宿松。
  • 庐州郡
    • 合肥
    • 领5县:无为、合肥、舒城、庐江、巢县。
  • 凤阳郡
    • 治凤阳。
    • 领4县:凤阳、定远、凤台、寿州(县)。
  • 宁郭郡
    • 宣城
    • 领6县:宣城、泾县、宁郭(宁国)、太平、旌德、南陵。
  • 和州郡
    • 治含珊县(含山改)。
    • 领1县:含珊。
  • 池州郡
    • 治桂池(由清贵池改)。
    • 领6县:桂池(贵池)、菁阳、铜陵、石埭、建德、东流。
  • 太平郡
    • 当涂
    • 领3县:当涂、芜湖、繁玱(由繁昌改)。
  • 泗州郡
    • 治添长(由天长改)。
    • 领1县:添长。
  • 徽州郡
    • 歙县
    • 领4县:歙县、休宁、婺源、黟县。此郡太平天国统辖时间不长。
  • 六安州
    • 治英珊(英山改)。
    • 领2县:英珊、霍山。
  • 滁州
    • 治荃椒(全椒改)。
    • 领1县:荃椒。
  • 广德州
    • 建平
    • 领1县:建平。

参考文献

  1. ^ 罗尔纲,《太平天国史 卷三十五 志第十四 地理》:辛酉十一年五月十六日天王诏旨道:“幼主名洪天贵福,见福加点锦添花,桂福省〔一〕改桂福省,普天一体共爷妈”。
  2. ^ 洪仁玕《诛妖檄文》:“鲜有以十八省之大被满洲三省所制为辱”
  3. ^ 《钦定英杰归真》记洪秀全语:“弟生中土.十八省之大,受制于满洲狗之三省,以五万万兆之华人,受制于数百万之鞑妖
  4. ^ 从太平天国前期建立地方政权的情况看,湖北省曾建十二郡,安徽、江西均建十四郡,且尚未包含全省疆域,而天浦省的辖区只有天浦县一地而异。由于洪仁玕到太平天国的时间较晚,并不了解前期的情况,后期又长期身居天京,与地方行政的实践脱节,故他拟定的许多制度并未很好地结合太平天国的历史与现状,对现实情况与可操作性的考虑也存在不足。
  5. ^ 华强《太平天国地理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6. ^ 《江南春梦庵笔记》和《燐血丛钞》两书称太平天国划分天下为二十四省,但所载之省名与太平天国文书中的名称大相径庭,且当避不避,当讳不讳,据学者考证,这两部书实为伪史料,《燐血丛钞》的大部分内容均翻抄自《江南春梦庵笔记》,故这两部书的记载不足采信。参见罗尔纲《太平天国史料里第一部大伪书——〈江南春梦庵笔记〉考伪》,史式《〈燐血丛钞〉考伪》,祁龙威《〈燐血丛钞〉辨伪》。
  7. ^ 太平天国文书中的“江南省”有三种含义,一是指太平天国所设的江南省,二是指该省的省会天京,三是指原来的江苏省(也称江南省),因很多军民对新设立的行政区域不熟悉,故太平天国文书中对省名概念的使用新旧混杂,太平天国预计划江南省为12郡,但兵册中出现的江南省辖郡多达23个。又因太平天国常有以省会名代指省,或以省名代指省会的习惯,故“天京省”的概念也有两个,一是指天京省的省会,即天京城,一是指天京省,即江南省
  8. ^ 史式《太平天国词语汇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