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鼎(?—?),洺州广平县(今河北鸡泽东南)人,唐代官员。

开元年间,由崔沔荐举,历官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员外郎[1]累官潞州刺史[2]开元二十四年韩朝宗因“私其所亲”,贬洪州,孟浩然以诗相送,宋鼎代韩领荆州兼山南道采访处置使,以孟浩然为从事。[3]开元二十五年,改任襄州刺史[4]兼按察使。[5]后任广州刺史、潞州长史。累官刑部侍郎天宝三载,升迁尚书右丞、兵部侍郎。[6]天宝四载(745)神会应宋鼎之请至洛阳,住荷泽寺[7]工于诗,《全唐诗》存其诗两首。

注释

  1. ^ 《唐代文学百科辞典》,页259,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3
  2. ^ 册府元龟》卷一二八: “二十三年十二月,命十道采访使举良刺史县令,以陕州刺史崔希逸、潞州刺史宋鼎、濮州刺史赵冬曦、赵州刺史元彦冲、泽州州刺史李植、洛州刺史徐峤之、易州刺史卢晖……等闻上。”
  3. ^ 全唐文》卷二八三张九龄《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朝请大夫荆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判襄州刺史事山南道采访处置等使上柱国长山县开国伯韩朝宗,亟登清要,爰委条察,宜恭尔职,以副朕怀。而迺私其所亲,请以为邑,未盈三载,已至两迁,既殊德举,自速官谤,及今按事,果验非才。伤败实多,矫诬斯甚,举不为党,岂其然欤?事咨于周,则异于是,不能自律,何以正人?仍期后效,且示轻贬,可使持节都督洪州诸军事守洪州刺史,散官勋封如故,驰驿赴任。”《元和郡县志》卷二十四山南道随州条:“开元二十四年采访使宋鼎奏置。”
  4. ^ 唐诗纪事》卷二二小传云: “鼎明皇时刺襄州。”
  5. ^ 唐诗纪事》卷二二宋鼎《蹭张丞相并序》:“张丞相九龄与余有孝廉校理之旧,又代余为荆州。余改汉阳,仍兼按察使。巡至荆州,故赠之。”
  6. ^ 元和姓纂》卷八作:“生鼎,兵部侍郎、荆州长史。”《石台孝经》于天宝四载立,题名有“正议大夫行兵部侍郎借紫金鱼袋上柱国臣宋鼎”。
  7. ^ 宗密《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之下《神会七祖传》

参考书目

  • 孙逖:《授宋鼎尚书右丞郭虚己尚书户部侍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