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行政区)

藏语རྫོང威利转写rdzong)是历史上西藏及其附属地区的基层行政区,起源于帕木竹巴时期。长官为“宗本”(藏语རྗོང་དཔོན་威利转写rdzong dpon),[1]每宗置一至二人,相当于中国内地的县长。

”为藏语音译,古代义为“城堡”、“碉堡”,一般为该地大小部落酋长的驻地。[2]宗作为行政单位最早出现于帕木竹巴时期。大司徒绛曲坚赞推行宗谿制度,用以取代萨迦巴万户制度。“宗”与谿卡同为西藏基层行政单位,谿卡的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级。[3]

清代,西藏的宗分为三等:

  • 一等宗设宗本两名,僧俗各一,官位五品。
  • 二等宗设宗本一名或两名,僧、俗各一,或由僧俗轮流担任,官位六品。
  • 三等宗设宗本一名,僧俗均可,官位七品。

宗本一般由噶厦或三大寺任命。在不受噶厦管辖的地区,由当地活佛管理。

著官服的江孜宗本和夫人。1938年。

1912年以后,宗隶属于基巧,相当于汉地的县。

1959年藏区骚乱后,中国政府将西藏地区原有的83个宗和64个相当于宗的独立谿卡合并划分72个县,不过在藏语中仍使用“宗”(རྫོང)一词来对译。[4]

不丹深受西藏文化的影响,今日的不丹以“宗喀”为行政区划单位,长官称为宗本英语Dzongpen

参见

参考文献

  1. ^ Glossary: dzong.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5). 
  2. ^ 宗谿制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五洲传播
  3. ^ 邢建华. 古代户籍 历代区划与户籍制度. 崧博出版事业. 2017-01-27: 117. 
  4. ^ 1960年西藏自治区(筹)行政区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行政区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