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
明朝官员所请荫之子称为官生。
- 恩荫生:明初沿袭元朝任子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受俸禄。成化三年(1467年)设限,在京三品以上官员才能请荫,当即授与职事或送监读书。又称“官生”。
- 恩监生:由皇帝特许不按品级授与监生资格者。亦称“官生”。
清朝
- 清朝科举,
- 恩荫生:顺治二年(1645年)定在京文官四品、翰、詹、科道、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监。宗室、觉罗给荫送监者。称“官生”。
- 难荫生:因公务殉难者,荫一子入监者。称“官生”。
- 文武大臣子侄应乡试者称为“官生”,其试卷称为“官卷”。
- 南方各省土司有“土官生”。
- 琉球、安南、暹罗等藩属国也配有外藩官生入监名额。
- 钦天监的天文生也称为“官生”。
参考文献
- 《明史》卷六十九·选举志一
- 《清史稿》卷一百六·志八十一·选举一
- 《大清会典事例》礼部·贡举
-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六、六十七·贡举
- 《清史稿》卷四十五·志二十·时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