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折或称密疏,是指奏折不经其他官员之手,直接上报皇帝,他人无从得知奏折内容。中国历史上,朝臣用密疏言事,早已有之,自有文献记载的汉代以后,密疏言事在历朝均有各自的发展特点。唐代武则天时有告密制度。元代以前因密疏需经中书省之手,密疏不密,随着明代废除中书省,使得密疏言事变得可能,皇帝不再受中书宰相牵制,洪武年间即设置密疏制度,其使用贯穿整个明代。清朝政府在康熙帝时形成密折制度,直至清朝灭亡。

明朝

明代文献中密疏,也称密奏密疏言事密封言事密揭实封封事等,这也就是明代天子能够不早朝,而能知天下事并治理天下的主要原因。从明初始,不同时期对密疏的书写格式、密疏的传递方式与进呈渠道、密疏的处理程式、密疏言事者的资格、密疏的保密措施等方面都给予了不同程度规定,从而使明代的密疏言事经历了初步制度化的过程。官员掌有特别的权力,让官员互相监察,制衡这种权力,不该以告密形容之;而厂卫大多数时间,仅是反应科道及密疏的动作及执行单位,当然也拥有君权时代与所有官员相同的的特权,故不以特务看待。

清朝

清代的密折制度始于康熙晚期,完备于雍正朝。康熙帝曾言:“令人密奏并非易事。偶有忽略,即为所欺。”雍正帝允许的官员如岳锺琪才能上奏折,缮写时须亲自为之,不可假手于人,一切听闻皆可上报。写毕将奏文写在折叠的白,外加上特制皮,皮匣的钥匙备有两份,一份交给奏折官员,一把由皇帝保管,任何人都无法开启。官员自派亲信家人送抵京城,不可扰累驿站,直达御前。并由皇帝亲自批答。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帝建立军机处以专一事权。军机处负责密折,皇帝特许的下级官员可直接向皇帝弹劾上级长官,密折奏事使政令完全体现了皇帝的意志,使得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达到极限。乾隆十八年,道员中除署理布政使司或按察使司者,被取消密折奏事之权;嘉庆四年,下诏“以道员职司巡察”恢复道员密折之权。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