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中 (延绥巡抚)

张守中(?—1575年),号大石山西平阳府闻喜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幼年由祖母贾氏口授经书,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山西乡试举人[1],授保定府通判,升通州知州。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之变时拒绝总制入城,四十二年(1563年)十一月叙守城却虏功,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兵备密云,升山东按察司副使,隆庆元年(1567年)十月因墙子岭失利,参将吴昂为察哈尔部所杀,降为山东按察司佥事。二年(1568年)三月调陕西按察司佥事、兵备神木,称病乞休。后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兼佥事。

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等处地方,三年(1575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旧巡抚,十月卒于官,赐祭葬,赠兵部左侍郎[2]

家族

祖父张勋,祖母贾氏。父张九畴,赠山东按察司副使[3]

参考资料

  1. ^ 《山西通志》
  2. ^ 《山西通志》:张守中字大石,闻喜人。嘉靖己酉举人,初任保定通判,迁通州知州。庚戌之变,总制某以敌人势迫,欲入城为自守计,守中折以大义,拒不纳,而馈运粮饷,士马皆宿饱,事平,擢密云兵备,迁神木副使。筑边墙,甃神木城,皆以身先士卒,与同甘苦。擢佥都御史、巡抚延绥,一日御一骡随一引马驰百馀里,至守备城,启仓廒视之,糠土强半,即呼首领官令煮食之,不能,因治以军法。兵备谭二华、参将戚继光皆有宿望,亦凛凛奉约束唯谨。初至,敌颇易之,既而出奇计大破其众,相顾骇遁,莫敢复犯。延绥军士素骄肆,守中痛绳之,一夜挟弓矢射辕门者如林,守中高卧不为动,次日早起据堂皇召巡捕官问射者,无一人敢应,寻以劳卒于官,加副都御史,赠兵部左侍郎,赐祭葬如例。
  3. ^ 《山西通志》:贡生张勋妻贾氏,赠副使张九畴母,巡抚张守中祖母也。幼聪慧,通经史,能诗,左右手皆善书,尤工行草。于归后,事舅姑尽道,谐妯娌,睦宗姻,恩礼胥至。勋伟丰仪,言笑不苟,盛暑衣冠必肃。氏终身相敬如宾,勋处乡井,好施济,析居以祖产让昆弟,氏佐成之。勋勤于学,贫不能购书,氏代为抄录,讲经论道,虽经生不能及。勋三中副车,赍志以殁。孙守中方五岁,氏口授经书,谓子九畴曰:而兄弟莫能缵而父志,亢吾宗者其是儿乎!后果登巍科,著显绩,为世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