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专区
徽州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已撤消的专区,在今安徽省南部。
1949年依民国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置,属皖南行署区,专员公署驻屯溪市(今黄山市屯溪区)。辖屯溪市及歙县、旌德、绩溪、休宁、黟县、祁门6县。
1952年,原池州专区所属太平、石埭2县及原宣城专区所属宁国县划入徽州专区;同年,徽州专区改属安徽省。1953年,屯溪市由省直辖。1955年,由省直辖的屯溪市划归徽州专区。专区辖1市、9县。
1956年,撤销徽州专区,屯溪市由省直辖,其余9县划归芜湖专区。1961年,恢复徽州专区,专署驻屯溪市。辖原属芜湖专区的歙县、绩溪、旌德、宁国、休宁、祁门、黟县、太平8县。1962年,屯溪市由省直辖。徽州专区辖8县。
徽州地区
1971年,撤销徽州专区,改置徽州地区。
1987年11月27日,撤销徽州地区,设立地级黄山市,原县级黄山市改为黄山区,并设立黄山市徽州区,以歙县、休宁县各一部分为其行政区域。旌德、绩溪二县划入宣城地区。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这是一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