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均衡
杜均衡(1910年—1983年9月13日),名华权,四川乐至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中华民国第一届立法委员,曾任财政部政务次长。元配谢素云,生有一子杜九森,1949西南失陷之际,留下妻儿随国府撤退台湾,而后在台别娶。1983年去世,其与元配之子杜九森欲来台奔丧遭国府拒绝入境,此事称为杜九森事件,消息当时遭台湾当局封锁。[1]。
杜均衡是四川省乐至县牌楼乡人。幼年先后就读于乐至县福音堂美以美会高小、资阳中学。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法科经济系毕业,继受训中国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第二十二期。
民国廿四年(1935年),回县任乐至县立中学教员。
民国廿五年(1936年),任四川省立宜宾中学训育主任。
民国廿九年(1940年),后历任三民主义青年团四川支团部干事兼组训组长、中国国民党成都市党部执行委员、四川省党部委员兼组织处科长,税捐稽征处长。
民国卅四年(1945年),任中国国民党四川省党部执行委员兼组织科长,兼任私立成华大学及省立会计专科学校教授。
民国卅四年(1945年),国民政府实行“破岸均税”新税制,危及盐业生存和盐工就业,杜均衡被盐商推为代表,联合川北盐区各县代表,分赴成都、重庆向四川省政府,西南行政长官公署呼吁,详陈盐业、盐商、盐工困苦,及历来施行等差征收盐税之惯例,请求酌减川北盐税,以纤民困。民国卅八年(1949年)10月,国民政府批准川北盐税,每担由征税6.5元减为4元,使川北盐商的困难,得到一定缓解。
民国卅六年(1947年)6月,递补四川省参议会参议员。民国卅七年(1948年),当选四川省第九选区第一届立法委员。
到台湾后,仍任立法委员,兼任私立东吴大学及天主教辅仁大学教授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期结业。
民国五十二年(1963年)12月,任财政部政务次长,兼亚洲开发银行副理事,国家建设计划委员会计划委员,中国银行监察人及董事。同年被聘为中国国民党第九届中央评议委员。
民国五十八年(1969年),调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
民国六十年(1971年),兼任台湾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湾银行常务董事。
民国六十一年(1972年)6月,省府改组,奉调复任财政部政务次长,兼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副理事,中国农民银行常务董事。后出任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会董事长。
民国七十二年(1983年)9月13日,因胃癌病逝于台北市中山纪念医院,享年73岁。
立法院出席会期[5]
- 第1届第32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31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9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8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7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6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5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24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3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2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1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20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9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8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17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16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5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4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3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2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1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0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10会期:经济委员会
- 第1届第9会期:经济委员会
- 第1届第9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8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1届第8会期:经济委员会
- 第1届第7会期:经济委员会
- 第1届第7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6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6会期:内政委员会
- 第1届第5会期:财政委员会(召委)
- 第1届第1会期:内政及地方自治委员会
- 第1届第1会期:经济及资源委员会
- 第1届第1会期:财政及金融委员会(召委)
著作
- “五四的阶段认识”,青年人,1941,第3期
- “财政学”,民53
- “地方财政概况及革新措施”,六十年国家建设研究会财政研究会,民60
- “财经文存”,财政部财税人员训练所,民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