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世俊,字用章,号含初直隶徽州府歙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世俊
大明太常寺卿
籍贯直隶歙县
字号字用章,号含初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授福建同安县知县,擢礼部主事[1],力请福王之国。历任福建参政、陕西参政、福建按察使[2]、陕西右布政使[3],红夷入寇,力保圭屿,储火药御之,寇不为患。转山东左布政[4],平白莲教有功,升太常寺卿[5],卒赠兵部右侍郎[6]

参考文献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选,外分部司者翟师雍、游汉龙、秦道显、饶景晖、黄汝亨、马性敦、汪元功、魏成忠、冀述、夏禹英、洪世俊、徐如翰等十二人。
  2.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升福建参政洪世俊为按察使。
  3. ^ 泰昌元年七月,升陕西按察使董光宏为江西右布政,四川按察使周著为本省右布政,福建按察使洪世俊为陕西右布政。
  4. ^ 天启二年四月,升陕西右布政洪世俊为山东布政使司左布政,山东按察司副使潘文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福建按察司按察使费兆元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布政。
  5. ^ 天启三年三月,升山东左布政使洪世俊为太常寺卿管少卿事。
  6. ^ 《江南通志》
  • 《明史》
官衔
前任:
曾如海
明朝同安县知县
1595年-1601年
继任:
王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