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有祜,字受伯,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天启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第三甲进士,任三原县知县,为官清慎勤敏,严城守、除寇盗、修学宫[1]。官至户部员外郎,因妻子杀死厨役,埋尸家中,被后来居住的人发觉告发,涂有祜被革职,冠带闲住[2]。
参考
- ^ 《道光重庆府志》:涂有祐,字受伯,天启乙丑进士,任三原令,清慎勤敏,严城守、除寇盗、修学宫,善政多可称者。
- ^ 《玉堂荟记》:户部员外涂有祜,四川人,厨役为妻扑杀,埋宅中。后居者发得其尸,转相推究,于是有祜冠带闲住,妻追敕命也。袁忍西恺参宋之普,亦以鹤啄死尸为言,至烦御史按验,在涂与宋固非所以处下人。要之,此等非所以渎圣听也。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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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姜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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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三原县知县 天启年间-崇祯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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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刘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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