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言 (万历进士)

王一言(?—?),字民法,号带水,江西建昌府南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一言
大明应天府府丞
籍贯江西建昌府南城县
出生江西建昌府南城县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万历二年甲戌科进士

生平

江西乡试第六十四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一百五名,登三甲第八十四名进士[1][2]。初令太湖县,调任吴江。邑赋甲天下,当役者多破家,奸民每诡匿绅户。一言大扁曰:下民火耗易克,吾心天理难欺。补怀宁知县,十三年,升福建泉州府同知。迁南京刑部郎中,又迁刑部郎中,疏争三王并封,国本由此定。三十一年,由浙江右参议迁杭严副使,有猾吏醉商探其重赀,去而脱祸于𫘤稚子,自诬服。一言察其冤立释之。三十五年起复南京通政司参议,四十年升应天府府丞。

家族

曾祖王珍,曾任王府引礼舍人;祖父王廉;父王涌,曾任监生。母张氏[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程有守
明朝泉州府同知
1585年-1587年
继任:
陈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