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丕煦
生平
光绪十七年(1891年)辛卯科举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考中癸卯恩科三甲进士,成为进士馆学员,同年闰五月,授内阁中书[1]。后改授浙江东阳县、桐乡县等县知县,选授桐庐县知县。[2]不久即因丁忧致仕。[3]他还曾任山东学务公所议绅、浙江全省警务处总稽查、调查局科长、宪政筹备处科员。[2]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获选送日本留学,就读于法政大学速成科,其间坚定立宪思想。宣统三年(1911年)回国。[3]此后任山东巡抚署民政科参事、会议厅议员。[2]
辛亥革命爆发后,山东登州起事响应,王丕煦担任烟台都督府民政长。民国元年(1912年)5月,赴济南署山东布政使,次年改山东省财政厅长[3],此后为政治会议议员、第一届知事试验委员、约法会议议员。[2]他是北洋政府“交通系”的成员,与周自齐关系密切。民国六年(1917年),王丕煦出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因当时正值日俄势力在当地争夺拉锯之际,金融秩序混乱,遂辞职,继续在金融界供职。民国十六年(1927年)后,任山东省政府参议。[3]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王丕煦在济南病逝。[3]
著作
有诗词集《楚泽吟草》。曾主纂《莱阳县志》。他的著作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