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叟
生平
幼时聪颖过人。嘉祐六年(1061年)举明经科第一,十八岁举乡试、省试、廷对皆第一,时称“三元榜首”。曾任栾城主簿、泾州推官。两个月后,其弟丧,遂弃官归养。熙宁三年(1070)二月,大名府路安抚使韩琦结识王岩叟,召其管勾国子监。官至监察御史。苏轼任中书舍人,请行“给田募役法”,并说明五大好处[1]。王岩叟力争不可,说五利不可信,而且有十弊。[2]王岩叟与傅尧俞等以苏轼撰试馆职策题不当,上书请求治其罪。元祐二年(1087)正月,太皇太后召见傅尧俞、王岩叟二人。宋代十贤之一。著有《韩魏公别录》。又工于书法,有《阔远帖》、《参政帖》、《淳夫帖》等墨迹传世。
注释
延伸阅读
[编]
参考书目
- 〈王岩叟墓志〉,《全宋文补》卷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