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晖石棺及石刻

王晖石棺及石刻位于四川省芦山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汉代。1961年7月13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二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

王晖石棺及石刻
四川省第二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芦山县
时代汉代
编号20
认定时间1961年7月13日
王晖石棺及石刻
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芦山县
时代汉代
编号114
认定时间1980年7月7日

注释

  1. ^ “四川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文物工作手册》,四川省文化局编,1973.09,第87-92页
  2. ^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发(1980)15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