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台湾县志
《续修台湾县志》是承继乾隆年间成书的《重修台湾县志》而编纂的台湾县方志,该书成书于嘉庆十二年(1807年),由时任台湾县知县薛志亮主修、嘉义县学教谕谢金銮与台湾县学教谕郑兼才总纂[1]。全书共有八卷以及卷首一卷[1]。
沿革
《重修台湾县志》成书大约五十多年后,台湾县学教谕郑兼才于嘉庆十一年(1806年)三月议请续修,且推荐时任嘉义县学教谕的谢金銮担任总纂,得到核可后,方由台湾县知县薛志亮于次年(1807年)三月开办志局,同年十一月完成初稿[1]。
初稿完成后,该书先是在同年将初稿寄给薛志亮在苏州的侄子薛约进行校雠与付梓,而稿件经过薛约删改后,约在嘉庆十九到廿一年间(1814年-1816年),与初稿的不同处在于薛约径自加入己作〈台湾竹枝词〉,且文字也有所删改(特别是在职官题名部分),而此一版本也被称作“嘉庆薛刻本”[1]。在此同时担任总纂的郑兼才与谢金銮亦先后带了份副稿返回中国大陆请人商订,郑兼才所拜托的人有汪瑟葊、莫宝斋、辛敬堂等人,而谢金銮则是找友人陈道由[1]。后来郑兼才于嘉庆廿五年(1820年)返回台湾再任台湾县学教谕时,见到薛刻本不如谢金銮改本完善,遂将谢金銮改订过的稿件与薛刻本参校合一,于道光元年(1821年)出版增修补刻本,该版本通称为“道光郑补本”[1]。与薛刻本相比,除了编目改动之外,在“学志”、“艺文”、“外编”等部分改动较大[1]。
之后在道光卅年(1850年),时任台湾县学教谕薛锡熊又予以增补,是为“道光薛补本”,学者郑喜夫认为该版本是以道光郑补本为底,增加道光年间之资料[1]。又目前国立台湾图书馆藏有嘉庆薛刻本、道光薛补本各一部,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有道光郑补本一部[1]。
后来在台湾日治时期,日人林村让于1922年辑印之《台湾全志》采用道光薛补本为底本,民国时期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以《台湾全志》为底本并参考台图(时为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的薛补本于1958年刊印为“台湾研究丛刊”第六十一种,1962年再度刊印改列为“台湾文献丛刊”第140种,同时补回嘉庆薛刻本删去之部分(外编、艺文(三)的部分)[1]。1968年出版的“台湾方志汇编”也比照文丛本补回嘉庆薛刻本删去之部分[1]。2007年台湾史料集成编辑委员会的合校本,则以道光薛补本为底,亦补回薛刻本被删去之内容,并参考相关方志对部分文字改易且加注说明[1]。
内容
《续修台湾县志》全书共八卷,前面五卷分别是“地志”、“政志”、“学志”、“军志”、“外纪”(道光薛补本改为“外编”),后面三卷均为“艺文”,另有卷首一卷;又根据该书凡例,前面四卷被列为正志[2]。六篇细目如下:
卷数 | 篇名 | 条目 |
---|---|---|
1 | 地志 | 建置、疆域、星野、城池、街里、桥渡、山水、海道、朝汐、气候、风俗、物产 |
2 | 政志 | 朝贺、坛庙、户口、田赋、杂饷、耗羡、经费、衙署、仓库、公廨、义所、屯田、邮传、祥异赈恤、县官、宪纪 |
3 | 学志 | 学宫、崇祀、泮额、藏书、祭器、书院、学田、社学、教官、选举、封赠、世袭、行谊、军功、列女、坊表、耆耉 |
4 | 军志 | 营制、汛塘、教场、船政、屯番、恤赏、军官、勘定戎略、义民 |
5 | 外纪(外编) | 遗迹、寺观、遗事、寓贤、方伎、兵燹、丛谈 |
6 | 艺文(一) | 著述、奏疏、檄文、书、议、序、跋、客问 |
7 | 艺文(二) | 记、赋 |
8 | 艺文(三) | 诗、词 |
与旧志的差异
根据该书凡例的自述,该书与旧志(《重修台湾县志》)有:
- 认定台湾各地郡县的开辟建置始自清朝,不认同旧志以元末澎湖巡检司的设置作为台湾建置之始,也不认同旧志将明郑的行政规划与清朝并列于“沿革”,遂改为“建置”一门[注 1]。
- 在星野之说分面,舍弃旧志的“牛、女”之说改为“翼、轸”之说[2]。
- 认为旧志对于名宦列传并未针对文武、品类进行分类的作法不妥,遂将之分为“县官”(政志)、“宪纪”(政志)、“军官”(军志),“学官”(学志),其中“县官”所收录的是知县等地方官员,而“宪纪”收录的是巡查御史、知府等上级官员[2]。此外对于历来带兵到台湾镇压民变与先前攻打明郑的重要人物,则收录于“勘定戎略”(军志)之中[2]。
- 认为旧志对于知县周锺瑄与知府卫台揆之记述与其政绩不成比例,遂与以撰补[2]。
- 认为旧志的“耆寿”部分凡八十岁以上不分男女都予以记载的作法过于浮滥,遂删减只留下有事迹者,仅记载某人活至几岁者均删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