跷功
跷功是中国戏曲中特有的表演技能,演员穿上特制的跷鞋模仿小脚女性,仅用脚趾承重[1]。
清朝康熙十年(1671年),政府开始禁止女性登台表演[2]。女性角色则由男性反串。男性演员,尤其是京剧男旦,需要通过练习跷功来模仿女性的步态,虽然角色本身可能并非缠足时代的女性。在某些剧目中,跷功被用以表现女性的性特征。譬如《战宛城》中,饰演邹氏的演员需要向观众露出跷脚,用以表现寡居的邹氏思春[3],即使邹氏这一角色是一位东汉女性[4]。跷功的练习过程几乎如同缠足一样痛苦[5],同时,与缠足一样,练习跷功会导致脚部变形[3]。
晚清时,女演员开始公开登台表演,到民国初年,中国女性已开始放足,演员仍需从幼时开始练习跷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跷功表演已经绝迹。与传统戏曲相反,做为更受欢迎的娱乐形式,宋朝以后题材的电影和电视剧中,鲜见演员表现女性的小脚。近年来,有些女性旦角员开始重新练习跷功。2004年,有剧团在表演清朝题材的剧目时恢复这种表演,全场女性角色穿跷。进行这种表演同样导致演员脚部受伤、变形[1]。
注释
- ^ 1.0 1.1 新缠天足再现跷功奇技(图). 新浪网,来源:长江日报. 2004-02-06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简体中文).
- ^ 甄光俊. 戏剧里的女演员. 中国戏剧网.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 (简体中文).
- ^ 3.0 3.1 闫平. 《新舞台》创刊号:京剧男旦的“单传”时代(7). 2010年10月22日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2) (简体中文).
- ^ 邹氏,即张济妻,后与曹操发生性关系。
- ^ 杨念群. 从科学话语到国家控制——“缠足”美丑与身体政治(上). 中华文史网,文章来源:汪民安编《身体的文化政治学》,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