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猷 (政治人物)
郭子猷(1921年5月15日—1971年2月11日),原名郭坚,中国共产党党员,江苏省东台县栟茶人。栟茶中学毕业,台中市立第一中学教员,因史与为案被判处死刑,1971年2月11日枪决[1][2]。
郭子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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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21年5月15日 中华民国江苏省东台县栟茶 |
逝世 | 1971年2月11日 中华民国台北 |
籍贯 | 中华民国江苏省东台县栟茶人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1941年-1971年2月11日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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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郭子猷,原名郭坚,1921年生,江苏省东台县栟茶人,1939年时,就读栟茶中学时受教官徐静渔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隶属栟茶支部,1940年新四军一师进驻栟茶,东台县建立抗日民主政府,司令部设在史与为家[3]。郭子猷与史与为、缪荷荣一齐加入徐静渔所组织的栟茶文工队,做抗日宣传并吸收党员,其间吸收徐星五、沈宝钧入党[2]。
1941年6月郭子猷栟茶中学毕业回马庄乡组织青年抗敌同志会,同年8月担任马庄乡民兵大队长兼乡党支部书记[4],组织民兵协助征粮。1942年调蔡家楼小学任教,郭子猷兼中共蔡庄乡学委会书记。以栟茶小学教员为掩护进入汪精卫政权国民政府,设法搜集其军力配备情况,被南京国民政府逮捕,由同乡缪纪官保释出狱。
1943年2月郭子猷担任荷花园小学教员兼中共蔡庄乡第一支部书记,1944年奉党组织之命前往上海,组织关系转至泰东县委姚络领导,1945年中共中央政治部派遣郭子猷设法打入国民政府组织,1946年郭子猷顺利进入中统,在上海直接税局工作[4]。
1948年9月郭子猷组织关系转入上海,任中共南市区委委员。1949年5月上海解放,史友善因担任栟茶区公所职务而遭到同乡检举送公安部门,由郭子猷出面说明后获释[2]。 1949年9月,郭子猷受中共华东局派遣赴台发展组织、迎接解放。郭子猷与史与为,及史与为妻子缪瑞凝冒用李秉琳身份,从舟山定海搭乘军舰来台湾。郭子猷在丰原中学任教,郭子猷透过其在中统的身份推荐史与为进入调查局工作,希望能利用机会掩护营救地下党同志[4]。
1958年调查局以郭子猷涉有匪嫌而将郭子猷逮捕,史与为设法庇护,使调查局将郭子猷的匪嫌案注销。1964年史与为调为司法行政部调查局荐任七级专员,4月间调查局在侦办“缪矿珍匪嫌案”时,林希鹏偶然发现史与为“在其家乡陷匪期间有为匪工作情事”而展开调查,郭子猷与郭子渊、蔡文仲、蔡竹安、徐紫亭、张芫芬,随着史与为入狱六人先后被捕。1971年2月11日,郭子猷与郭子渊、史与为一同枪决于台北[3]。
纪念
赵鹏山辗转的得知史与为遇害的事,将史与为与郭子猷众人在大陆入党与潜伏台湾的情形告知女儿赵卫平,向国家申请追认烈士,铭刻于如东烈士陵园之中,如东县志将七位烈士事迹记入史册之中[2]。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郭子猷铭刻于纪念碑上[5],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
平反
2019年5月30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第四批平反,依据促转会第23次、第24次、第26次委员会议决议,撤销受难者徐维琛君等2006人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57)更字第 15 号及(59)劲需字第 5325 号,有关郭子猷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6]。
参考文献
- ^ 司法行政部调查局 法务部调查局. 史與為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4-06-22~1980-07-04 [2022-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6).
- ^ 2.0 2.1 2.2 2.3 如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如東縣志 人物誌.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5-12.
- ^ 3.0 3.1 赵卫平. 想起牺牲在台湾的舅舅. 江海晚报. 2020-04-07.
- ^ 4.0 4.1 4.2 如东县栟茶镇编史修志领导组. 栟茶鎮志.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9.
-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2-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9-05-30 [2019-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