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摇滚
乡村摇滚(英语:Country rock)是流行音乐其中的一个音乐流派,由摇滚乐和乡村音乐融合而成。这个音乐流派是从1960年代后期和1970年代初期,一些开始录制乡村音乐的摇滚音乐家所发展出来。这些音乐家以乡村音乐为主题,使用声乐风格最具特色的踏板钢吉他乐器来录制摇滚乐的唱片。[1]乡村摇滚创始为巴布·狄伦,飞鸟乐队,Nitty Gritty Dirt Band,纳什维尔西乐团等音乐家和乐团。在1970年代最受欢迎的音乐家和乐团有爱美萝·哈里斯,老鹰乐团,琳达·朗丝黛,迈克尔·内史密斯,帕可乐团和纯草原联盟。乡村摇滚也影响了其他类型的音乐家,包括 乐队合唱团,感恩至死,克利尔沃特乐团,滚石乐团,和乔治·哈里森的个人作品[1]。也因此而参与混合南方摇滚的发展。
乡村摇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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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起源 | |
文化起源 | 美国南方和西部,在1960年代后期1970年代初期 |
典型乐器 | |
衍生形式 | |
其他主题 | |
特征
摇滚经常被看作是一个组合的节奏蓝调,在20世纪50年代时和乡村音乐尤其明显,融合成“山区乡村摇滚乐英文称为Rockabilly”[2],并且出现了交叉授粉孕育出的两个音乐流派在整个音乐历史里百花齐放,然而后来的“乡村摇滚”一词通常指的是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的摇滚乐手,他们开始运用乡村音乐的主题,及其声乐风格和其使用乐器,最具特色的踏板钢吉他来录制摇滚乐。音乐史学家John Einarson指出:“从各种角度和动机来看,这些音乐家在演奏摇滚乐时的态度,或许增加了一个乡村音乐的感受来摇滚,或许是民间音乐,或许是蓝草音乐,没有公式的”[3]。
参考文献
- ^ 1.0 1.1 V. Bogdanov, C. Woodstra and S. T. Erlewine, All music guide to rock: the definitive guide to rock, pop, and soul (Backbeat Books, 3rd edn., 2002), p. 1327.
- ^ B. Horner and T. Swiss, Key terms in popular music and culture (Wiley-Blackwell, 1999), p. 104.
- ^ J. Einarson, Desperados: The Roots of Country Rock (Rowman & Littlefield, 2001), ISBN 0815410654, p.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