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应照 (琉球)

金应照(?—?),和名具志头亲方安之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

金应照是三司官金国鼎(具志头亲方能安)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毛龙唫(新城亲方安基)的女儿,金应煦(摩文仁亲方安恒)是他的长兄。其名乘原为正次,后改为安之。根据《中山王府相卿传职年谱》记载,他于天启四年甲子七月五日(1624年8月18日)开始就任三司官。天启七年丁卯(1627年)二月致仕。

金应照无嗣。尚久的第八子金是宝(具志头亲方朝房)过继给金应照为嗣子。

参考资料

  • 《中山王府相卿传职年谱》
  • 《中山世谱·卷八》
金应照(具志头安之)
前任:
毛凤仪
(池城安赖)
琉球国巳日番法司
1624年—1627年
继任:
毛泰运
(丰见城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