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张爱玲的中篇小说。写于1943年,张爱玲赴美后将《金锁记》改写成长篇《怨女》,1971年翻译为《The Rouge of the North》(北地胭脂)。
金锁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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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爱玲 |
类型 | 小说 |
系列 | 张爱玲典藏 |
语言 | 中文 |
发行信息 | |
出版机构 | 哈尔滨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1943年 |
出版地点 | 中华民国 |
页数 | 172 |
规范控制 | |
ISBN | 9787806990346 |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唯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没落大家族的现代都市生活。
小说内容
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的大哥曹大年逼她嫁给大户姜家残疾的二少爷——一个“骨痨”病人,使七巧欲爱而不能。七巧家世低微,或许因此她在姜家没有少奶奶应有的地位,处处被人瞧不起,就连丫环小双都敢轻视她。曹七巧没教养,说话犯忌,使得她在姜家地位每况愈下。最后七巧索性不管了,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
她爱三少爷姜季泽,或许这是种情感转移,缺乏爱的人们总是在自己身边寻找尚可的对象,但季泽对他的冷漠给她带来更多的痛苦,她教女儿:“男人……都碰不得”。最后,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古怪。她破坏长白的婚姻,不断侮辱儿媳;她因为嫉妒长安而不让她结婚,她却用其他理由狡辩。曹七巧的情感,自幼一直被控制,使她产生了对爱情、家庭、儿女等等观念的扭曲,她唯一的信念就是那金钱的枷锁。就如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描述的:拒绝吃人的人也变成吃人的人,曹七巧最初寄托在季泽身上的一点对纯洁爱情,自由的向往也随着金锁而消散。她在内心渐渐认可了黄金的锁,并将锁套在她儿女的身上。“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1]
角色简介
- 曹七巧:小说女主角,姜家二奶奶,娘家开办麻油店,因为出身卑微,而被许配给患上骨痨的姜家二爷,受到姜家人上下白眼。
- 姜长白:曹七巧儿子。纵容母亲对妻子芝寿的言语虐待,使其抑郁而亡。
- 芝 寿:姜长白之妻,嫁入姜家后被曹七巧嫌弃,常被其以言语中伤,忧郁成疾而终。
- 姜长安:曹七巧女儿,她与童世舫之间一段发展到将要结婚的爱情,被曹七巧中断。
- 姜季泽:姜家三爷,与曹七巧在心理上有一种暧昧的关系,常留连烟花之地,败了姜家不少财产。
- 兰 仙:姜季泽之妻,亦即姜家三奶奶。
- 姜长馨:姜季泽与兰仙的女儿,曾替姜长安作媒人。
- 玳 珍:姜家大奶奶。
- 童世舫:姜长安的男朋友,曾在德国留学,因过往的恋爱经历而喜爱传统的中国女子。
评价
《金锁记》曾被傅雷评价为张爱玲短篇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一篇。评论家费勇说:“七巧不是一个反面形象,也不是个正面形象,而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一种宿命的、身不由己的存在。 ”[2]夏志清称《金锁记》“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李渝则认为:“〈金锁记〉前半写得啰哩啰嗦,模仿《红楼梦》,后半的确精彩,胜过其他中篇,但是它是一篇优秀的小说,写得很好的小说,离伟大似乎还有一段距离,如果我们以杜氏的《罪与罚》,《白痴》等为参考的话。”[3]萧之华指出《金锁记》有“文字多有语病”、“描写有所失真”、“细节交代不清”、“通篇冗员充斥”、“布局剪裁不当”等弊病,最多只不过是一篇大学程度的俗情小说习作。[4]苏雪林阅读张爱玲的作品,觉得“如此平平”,又认为《金锁记》是一派仿《红楼梦》笔调,“不知好在何处”。[5]
改编作品
电视剧
京剧
舞台剧
参考资料
- ^ 张爱玲. 张爱玲经典作品集 第一版. 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2-10: 513. ISBN 7219057180. OCLC 924609495.
- ^ 费勇《张爱玲传奇》: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0
- ^ 李渝,〈抖抖擞擞过日子夏志清教授和《中国现代小说史》〉
- ^ 〈为“张爱玲传奇”做总体检〉
- ^ 张昌华:《书窗读月》
- ^ 邱坤良. 邱坤良專欄:張愛玲、魏海敏與國光《金鎖記》. 《风传媒》. 2018-07-12 [2018-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3) (中文).
- 邵迎建:〈重读张爱玲《金锁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