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继祖
明朝末期出版家
颜继祖(?—1639年),字绳其,号同兰,室名又红堂,福建龙溪(今龙海市)人,明末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颜继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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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山东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福建龙溪县(今龙海市)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绳其,号同兰 |
室名 | 又红堂 |
出生 | 生年不详 福建龙溪县(今龙海市) |
逝世 | 崇祯十二年(1639年) 京师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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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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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乡试二十一名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联登己未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1]。天启七年(1628年)十二月,改工科给事中[2]。崇祯二年(1629年)九月,升任工科右给事中[3];次年六月,改户科右给事中[4],崇祯四年(1631年)九月,改左给事中[5]。同年十一月,改吏科都给事中[6],崇祯五年(1632年)正月,降左给事中[7],之后改太常寺少卿。崇祯九年(1636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8]。崇祯十一年(1638年)冬,清军经居庸关入华北,南下山东。杨嗣昌令颜继祖专防德州,济南空虚,不久清军破城,山东布政使张秉文、巡按御史宋学朱、副使周之训、翁鸿业等殉国,德王朱由𣒻被捕[9]。事后,言官交章弹劾,颜继祖上疏归咎于杨嗣昌,自请撤职,然而崇祯帝坚持将其下狱,不久弃市[10][11]。
著作
遗迹
注释
- ^ 明·温体仁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78):“遣行人颜继祖、中书孙弘祚往湖广、狭西守,催缺官变产钱粮及那借未补银两仍戒守,催官不得耽延取咎”
- ^ 清·汪楫,《崇祯长编》(卷4):“天启七年十二月……吏部考选部属各官,授给事中十一员,刘汉儒吏科;锺炌、杨时化户科;闫可陛、仇维祯礼科;彭祖寿、张鼎延兵科;曹师稷刑科;祖重晔、颜继祖工科;陈尧言南户科。”
- ^ 清·汪楫,《崇祯长编》(卷26):“崇祯二年九月……庚戌,升王梦尹太常寺少卿。升颜继祖工科右给事中。”
- ^ 清·汪楫,《崇祯长编》(卷35):“崇祯三年六月……壬戌,升颜继祖为户科右给事中。”
- ^ 清·汪楫,《崇祯长编》(卷50):“崇祯四年九月……户科左给事中颜继祖上言……。”
- ^ 清·汪楫,《崇祯长编》(卷52):“崇祯四年十一月……陞颜继祖为吏科都给事中,汪始亨为兵科都给事中。”
- ^ 清·汪楫,《崇祯长编》(卷55):“崇祯五年正月……吏科左给事中颜继祖上言……。”
- ^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248):“颜继祖,漳州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历工科给事中。崇祯元年正月论工部冗员及三殿叙功之滥,汰去加秩寄俸二百余人。又极论魏党李鲁生、霍维华罪状。又有御史袁弘勋者,劾大学士刘鸿训,锦衣张道濬佐之。继祖言二人朋邪乱政,非重创,祸无极。帝皆纳其言。迁工科右给事中。三年巡视京城十六门濠堑,疏列八事,劾监督主事方应明旷职。帝杖斥应明。外城庳薄,议加高厚,继祖言时绌难举赢而止。再迁吏科都给事中,疏陈时事十大弊。忧归。八年起故官,上言:“六部之政筦于尚书,诸司之务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画题,政事安得不废。督抚诸臣获罪者接踵,初皆由会推。然会推但六科掌篆者为主,卿贰、台臣罕至。且九卿、台谏止选郎传语,有唯诺,无翻异,何名会推?”帝称善。寻擢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 ^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291):“十一年冬,大清兵自畿辅南下。本兵杨嗣昌檄山东巡抚颜继祖移师德州,于是济南空虚,止乡兵五百,莱州援兵七百,势弱不足守。巡按御史宋学朱方行部章丘,闻警驰还,与秉文及副使周之训、翁鸿业,参议邓谦,盐运使唐世熊等议守城,连章告急于朝。嗣昌无以应,督师中官高起潜拥重兵临清不救,大将祖宽、倪宠等亦观望。大清兵徇下州县十有六,遂临济南。秉文等分门死守,昼夜不解甲,援兵竟无至者。明年正月二日,城溃,秉文擐甲巷战,已被箭,力不能支,死之。妻方、妾陈,并投大明湖死。学朱、之训、谦、世熊及济南知府茍好善、同知陈虞胤、通判熊烈献、历城知县韩承宣皆死焉,德王由枢被执。”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5613号
- ^ 明·张廷玉等,《明史》(卷248):“继祖一人不能兼顾,言官交章劾继祖。继祖咎嗣昌,且曰:“臣兵少力弱,不敢居守德之功,不敢不分失济之罪。请以爵禄还朝廷,以骸骨还父母。”帝不从,逮下狱,弃市。终崇祯世,巡抚被戮者十有一人:蓟镇王应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养冲,登莱孙元化,大同张翼明,顺天陈祖苞,保定张其平,山东颜继祖 ,四川邵捷春,永平马成名,顺天潘永图,而河南李仙风被逮自缢,不与焉。”
- ^ 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26):“颜继祖,又红堂诗集七卷,又双鱼集七卷字绳其,龙溪人,巡抚山东,都御史。”
- ^ - 〔蘿軒變古箋譜〕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 [2020-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8).
- ^ 清·黄惠、吴宜燮、八十四,《龙溪县志》(卷6):“水利·林敦港,设闸截潮灌田,明里人颜继祖建。津梁·扫帚桥,石亭桥,俱明里人颜继祖建,时并砌石路三十里。田紫桥,明里人颜继祖建。锦浦桥,明里人颜继祖建。以上俱十二三都。”
- ^ 清·沈定均、吴联薰等,《漳州府志》(卷6):“十二三都田紫桥、石亭桥、宅前桥、锦浦桥,俱明天启间里人颜巡抚继祖建。林敦港,设闸截潮灌田,明里人颜巡抚继祖建。”
参考文献
- 温体仁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
- 汪楫,《崇祯长编》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
- 黄惠、吴宜燮、八十四,《乾隆龙溪县志》
- 沈定均、吴联薰等,《光绪漳州府志》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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