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计划

中華民國在定都南京期間制定的城市規劃發展計劃

首都计划》是1927年4月18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发布针对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全市进行全面现代化改造的城市规划文件。1930年至1937年随着原计划调整又制订了《首都计划的调整计划》,1947年又制订《南京市城市规划大纲》。

《首都计划》制定的《国都界线图》,可见当时的规划主要限于南京城墙之内。

《首都计划》目录

  1. 南京史地概略
  2. 南京今后百年人口之推测
  3. 首都界线、中央政治区地点、市行政区地点、建筑形式之选择
  4. 道路系统之规划、路面(附说明书)、市郊公路计划、水道之改良、公园及林荫大道
  5. 交道之管理、铁路与车站、港口计划、飞机场站之位置
  6. 自来水计划、电力厂之地址
  7. 渠道计划、市区交通之设备
  8. 电线及路灯之规划
  9. 公营住宅之研究
  10. 关于学校之计划
  11. 工业、浦口计划
  12. 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
  13. 首都分区条例草案
  14. 实施之程序、款项之筹集

计划制定

 
《首都计划》的封面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同年10月中华民国进入训政时期。“训政肇端,首重建设,矧在首都,四方是则。”[1]国民政府命令“办理国都设计事宜”,而计划中的首都要求“不仅需要现代化的建筑安置政府办公,而且需要新的街道、供水、交通设施、公园、林荫道以及其他与20世纪城市相关的设施。”[2]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成立。林逸民任处长,主要负责管理。顾问为来自美国的亨利·墨菲[注 1]古力治(Ernest P. Goodrich),主要负责规划工作。吕彦直亦有参与规划,但他于办事处成立后4个月后病逝,留有《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

计划将首都划为6个区域。中央政治区位于中山门紫金山南麓。市级行政区在傅厚岗地区。工业区在长江两岸及下关的港口区。主干道两侧地区和新街口明故宫附近为商业区。文教区在鼓楼五台山一带。住宅区分3个等级,居住2/3人口的城南风格的老区被完整保留,在城北山西路一带又另设高级住宅区。

《首都计划》中的功能分区方案

  • a、中山门外紫金山南麓为中央政治区;
  • b、傅厚岗一带为市级行政区
  • c、长江两岸及下关港口为工业区
  • d、主干道两侧和明故宫、新街口一带为商业区
  • e、鼓楼、五台山一带为文教区
  • f、山西路一带为新住宅区

1928年8月,南京第一条柏油马路——中山大道动土开工,到1935年的7年间,南京城市道路有了较大改观:1928年筑燕子矶马路;1929年筑黄浦路、中山门马路、环湖路、中山路、朱雀路、中正路(今中山南路);1930年筑太平门路、热河路;1931年筑上元路、山西路、白下路、太平路、玄武湖路;1932年筑汉中路、中华路、雨花路;1933年筑考院路;1934年筑江边马路、国府东箭道马路、云南路、建康路、中央路。这些干道最宽路幅达40米。特别是以中山大道为代表的宽阔林荫道与沿途众多形形色色的近代建筑,形成今天南京旧城的总体格局。

规划风格

《首都计划》对建筑形式作了明确规定:要以“中国固有之形式”[3]。提出“本诸欧美科学之原则”、“吾国美术之优点”的原则,宏观规划鉴于欧美,微观建筑形式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城市布局“同心圆式四面平均开展,渐成圆形之势”,避免呈“狭长之形”,避免“一部过于繁荣,一部过于零乱”。道路系统以美国矩形路网为道路规划的理想方案。引进了林荫大道、环城大道、环型放射等新的规划概念与内容,规定中央政治区建筑当突出古代宫殿优点[4],商业建筑也要具备中国特色[5],“总之,国都建筑,其应采用中国款式,可无疑义。”

对于首都规划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的原因,《首都计划》解释为:

  • “所以发扬光大本国固有之文化也”
  • “颜色之配用最为悦目也”
  • “光线空气最为充足也”
  • “具有伸缩之作用利于分期建造也”

其实,最为根本的原因就是发扬本国传统文化。《首都计划》解释道:“一国必有一国之文化,中国为世界最古国家之一,数千多年,皆以文化国家见称于世界。……国都为全国文化荟萃之区,不能不借此表现,一方以观外人之耳目,一方以策国民之兴奋也。”

吕彦直对于首都建筑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在《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中写道:“彼宫殿之辉煌,不过帝王表示尊严,恣其优游用,且靡费国币,而森严谨密,徒使一人之享受。今者国体更新,治理异于昔时,其应用之公共建筑,为吾民建设精神之主要的表示,必当采用中国特有指建筑式,加以详密之研究,以艺术思想设图案,用科学原理行构造,然后中国之建筑,乃可作进步之发展,……有发扬蹈厉之精神,必须有雄伟庄严之形式,有灿烂绮丽之形式,而后有尚武进取之精神,故国府建筑之图案,实民国建设上关系至大之一端,亦吾人对于世界文化上所应有之贡献也。”

计划实施

 
《首都干路定名图》,民国19年10月3日国民政府第96次国务会议通过

20世纪30年代计划实施时所建设的中国古典复兴式建筑:

20世纪30年代计划实施时其他建筑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评价

  • 孙科:“首都之于一国,故不唯发号施令之中枢,实亦文化精华之所荟萃……其前途发展,殆不可限制。然正惟其气象如此之宏伟,则经始之际,不能不先有一远大而完善之计划,以免错误,而资率循。”
  • 林逸民:“此次计划不仅关系首都一地,且为国内各市进行设计之倡。影响所及至为远大。”
  • 哈佛大学教授柯伟林:“南京是中国第一个按照国际标准、采用综合分区规划的城市……如果南京今天可以称作‘中国最漂亮、整洁而且精心规划的城市之一’的话,这得部分归功于国民政府工程师和公用事业官员的不懈努力。”[来源请求]

注释

  1. ^ 此时墨菲的助手为黄玉瑜
  2. ^ 国府路为现在的长江路
  3. ^ 中央党部路为现在的湖南路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何键. 题词. 首都建设. 1929年10月, (第一期). 
  2. ^ Planning the New Chinese National Capital. The Chinese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XIV). 1930, (3). 
  3. ^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 (编). 首都計畫. 1929. 要以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为最宜,而公署及公共建筑尤当尽量采用 
  4. ^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 (编). 首都計畫. 1929. 政治区之建筑物,宜尽量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凡古代宫殿之优点,务当一一施用 
  5. ^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 (编). 首都計畫. 1929. 具有中国之点缀 

网站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