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琳(1955年9月),男,汉族,辽宁大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沈阳药学院毕业,辽宁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政协主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生平

骆琳中学毕业后,在辽宁省新金县瓦窝公社知青,后进入大连制药厂当工人。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考制度恢复后,于1978年考入原沈阳药学院(今沈阳药科大学)。1982年毕业后留校,并出任该校共青团委副书记;1983年,出任沈阳市共青团委副书记,开始步入政坛。1985年,任共青团沈阳市委书记(其间在辽宁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2年出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两年后,放任中共抚顺市委副书记;1996年起,兼任抚顺市人民政府市长。[1]

自1997年11月,骆琳历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中共葫芦岛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等职;2001年4月,出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2006年10月,在中共辽宁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省委副书记、并兼任省委党校校长;2008年1月,又当选辽宁省政协主席。[1]

2008年12月,在王君山西省工作后,骆琳被任命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并兼任党组书记。 2012年5月,被免职[2]。2012年9月,被任命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正部长级)[3]。2020年9月,到龄卸任。

参考文献

  1. ^ 1.0 1.1 辽宁省政协主席骆琳简历(图). 新浪. 2008-02-13 [2024-05-27]. 
  2. ^ 杨栋梁任安监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骆琳不再担任. 腾讯网. 2012-05-29 [2018-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 
  3. ^ 骆琳任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正部长级). 凤凰网. 2012-09-04 [2018-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王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2008年12月-2012年5月
继任:
杨栋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郭廷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主席
2008年1月-2008年12月
继任:
岳福洪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唯众
(专职副书记)
王万宾
(常务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2006年10月-2008年12月
继任:
岳福洪
前任:
王东明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2000年11月-2006年10月
继任:
苏树林
前任:
吴登庸
中国共产党葫芦岛市委员会书记
1999年11月-2000年11月
继任:
张东生
民事职务
前任:
金 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委员会书记
1992年12月-1994年12月
继任:
曹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