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MCC214/存档16(2019年1月)

最新留言:5年前由B dash在话题2019年1月内发布

User talk:PhiLiP

您觉得为什么PhiLiP会直接将您所开的主题直接关闭呢? Stang 2019年1月1日 (二) 08:24 (UTC)

标题已删除,原标题见[1]

内容已删除,原内容见[2]

道歉启事

对不起,本人于2019年1月1日 (二) 14:42 (UTC) RFA因为无法控制情绪等因素,未尽善意推定原则,在发言中暗指了MCC的提问中隐含恶意,造成部分社群争议,现在本人感到非常后悔,并非常抱歉。--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2019年1月2日 (三) 09:55 (UTC)

封禁两周

早前已经多次劝说警告,现在还是这样,因此封禁两周。--武蔵留言2019年1月2日 (三) 14:11 (UTC)

无题

能不能不要ABF?WUGC的人也被你弄得厌烦了。Sæn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3日 (四) 08:03 (UTC)

封禁申诉4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先不论本人的行为是否恰当,“事前已警告过一定时间内别再翻Techyan阁下旧账,这次连管理员投票也不放过”(只是在前面加上“扰乱”二字)亦是警告[3]和封禁的理由?以翻旧账为由封禁用户本人还是第一次见。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维基百科不是战场,阁下之扰乱行为并不恰当。
  处理人:Jimmy Xu 2019年1月3日 (四) 10:19 (UTC)

--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3日 (四) 09:55 (UTC)

“喧哗两成败”是处理手法,麻烦John doe 120阁下先读一读日本史。另外多次向同一用户“翻旧账”是扰乱行为,如果MCC214阁下不明白的话,敝人在这里再说明一次。希望MCC214阁下在这两星期内好好休息一下。--武蔵留言2019年1月3日 (四) 12:49 (UTC)
武藏梦蝶葬花翻本人旧账却从来没有被警告或封禁[4]。--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4日 (五) 06:37 (UTC)
那么此页面算不算“多次向同一用户翻旧账”的扰乱行为?—john doe 120@霍格华兹膜法学院时间膨胀 2019年1月4日 (五) 03:08 (UTC)
有兴趣讨论的话请移玉步到到敝人的讨论页,毕竟这里是MCC214阁下的地方,谢谢合作。--武蔵留言2019年1月4日 (五) 03:45 (UTC)

给您的星章!

  文明星章
冷静下来吧,不要因为和WQL君的争吵而动气了。 FranTalk | Contributions2019年1月3日 (四) 14:21 (UTC)

有关投诉

请让敝人花点时间了解一下事件。但先说明一点Techyan阁下是经“社群投票”后“无罪”,而MCC214阁下的情况有点像私人恩怨,所以处理手法会大有不同。--武蔵留言2019年1月4日 (五) 06:59 (UTC)

@武藏Techyan那个应该不是经社群投票后“无罪”,而是“不计较”;但个人认同阁下余下的说法。Sæn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08:57 (UTC)
所以才用了“”嘛。--武蔵留言2019年1月4日 (五) 09:12 (UTC)
刚才了解过MCC214阁下的情况,确实是两位的私人恩怨,阁下希望的话敝人可以劝说一下。同样地由于阁下是当事人,也因累累的且没改善的“前科”,若然不幸地再度被封禁时间将会更长。请问阁下有没有其他意见?--武蔵留言2019年1月4日 (五) 10:02 (UTC)
武藏,一、可以,尤其是[5][6]相当不恰当;二、没有其他意见。--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4日 (五) 11:23 (UTC)
已留言,希望对方有所收敛。也希望阁下不要再参与口水战互相攻击,减低被封禁的机会。没有封禁就不怕延长。谢谢。--武蔵留言2019年1月4日 (五) 16:01 (UTC)

新年快乐,MCC214!

   通过将{{subst:Happy New Year fireworks}}添加到用户对话页面来发送新年祝福。

A barnstar for you!

  The Anti-Vandalism Barnstar
祝您 新年快乐!刚才知道您被封禁了感到惊讶, 虽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阁下长期以来择善固执守护中文维基百科免于破坏的毅力令人钦佩。敬祝 身体健康,事事顺心。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4日 (五) 15:44 (UTC)

封禁申诉5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自己承认有些意气用事导致无法冷静,因而重犯错误,以后在一定时间内都不会再翻Techyan旧账,尽量不会再提及Techyan在Techyan RFDA/3的事情,和在明确证据情况下判断,避免再和其他用户冲突,请求解除封禁。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暂时相信MCC214阁下的说法,希望阁下遵守。另外“一定时间”是Techyan阁下的任免案完结后的半年内,请留意。最后封禁时间减半,改为一星期。
  处理人:武蔵留言2019年1月6日 (日) 02:33 (UTC)

--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5日 (六) 11:52 (UTC)

@武蔵副知,已协助更改排版。 Willy1018(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5:12 (UTC)
希望您不要忘记自己的承诺。 Stang30 2019年1月6日 (日) 12:42 (UTC)

封禁申诉6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人会谨守自己在封禁申诉5当中的承诺,绝不会再在半年内翻Techyan旧账和不会再在半年内提及Techyan在Techyan RFDA/3的事情,以使到自己的做法能够让社群接受,和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免重犯错误,请求解除封禁。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弟啊,你有什么重新打一遍的必要吗?
  处理人: Stang29 2019年1月7日 (一) 10:09 (UTC)

--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7日 (一) 08:59 (UTC)

?--Cohaf留言2019年1月7日 (一) 09:53 (UTC)

祥林嫂对念佛老太婆的情节值得借镜。—Outlookxp留言2019年1月7日 (一) 10:40 (UTC)

敝人怀疑自己做错决定。--武蔵留言2019年1月7日 (一) 11:14 (UTC)
Stang,不是重新打一遍,而是本人的封禁没有被解除;武藏,不是说您做错决定,但本人真的需要被封禁多数天吗?--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7日 (一) 11:39 (UTC)
咱并不能相信您说的话,现在。您认为您可以现在解除封锁,凭什么?(另,无需ping咱,咱已经屏蔽您了)。 Stang29 2019年1月7日 (一) 11:49 (UTC)
怎么您在上面所说的“希望您不要忘记自己的承诺”忽然会变成了“咱并不能相信您说的话”了?请AGF,另被您一说封禁就变成了预防性封禁,预防性封禁是维基规则不允许的。--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7日 (一) 16:15 (UTC)
我知道自己食言太多……。--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7日 (一) 11:59 (UTC)
刚开始敝人考虑一个月,但觉得两周也未尝不可。之后看到MCC214阁下的留言后,如果遵守承诺减半也不过分。但是改了一周后MCC214阁下竟然说:“本人的封禁没有被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讨价还价,敝人不禁觉得自己做错决定。看来敝人还是多事了。--武蔵留言2019年1月7日 (一) 12:08 (UTC)
我只是想说,封禁是阻止不当行为而非预防不当行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7日 (一) 16:15 (UTC)
  1. 缩进不懂怎么用没关系,可以学。
  2. AGF == 无条件AGF?自己这么长时间干了啥事心里没点数?
  3. 同上,基于您过去被封锁之后(指封锁解除)的行为,咱认为您有极高的风险继续您的不当行为,因此维持封锁 --> 保护项目不再受到破坏。
  4. 咱只能说,说话要对得住自己,要前后一致。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很好。 Stang28 2019年1月8日 (二) 00:20 (UTC)
封禁当然是阻止不当行为而非预防不当行为,因此按照MCC214阁下的封禁记录及封禁前的言行,两周算是不严格了。另外,MCC214阁下在更改封禁时间后的言论,敝人有必要与行政员相讨是否要进行重新检视。有决定后在当晚再作通知。--武蔵留言2019年1月8日 (二) 04:24 (UTC)
由于早前2个申诉请求已完成处理,因此敝人不会为此进行更改。希望MCC214阁下履行早前的承诺,在明日封禁到期后不要再进行不适当的行为。但愿下次见面时只为闲聊,而不是处理投诉事件。--武蔵留言2019年1月8日 (二) 15:00 (UTC)
已知悉,本人会谨守自己在封禁申诉5当中的承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9日 (三) 10:30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Jimmy Xu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创建的页面Wikipedia 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Jimmy Xu内容不当,符合快速删除条件,该页面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查看已删除页面的页面内容,您可访问已删除内容查询。如果您认为删除不当,请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Stang26 2019年1月10日 (四) 11:20 (UTC)

标题已删除,原标题见[8]

内容已删除,原内容见[9]

给您的星章!

  特别星章
感谢您帮助移除在下讨论页的LTA留言,也感谢阁下长期以来不遗余力的反破坏工作。 --  Ehime«» 2019年1月15日 (二) 14:06 (UTC)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谷津船桥交流道、八幡京田边交流道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矢本IC”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柳谷匝道”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八潮出入口”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八潮南出入口”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八潮系统交流道”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谷田部IC”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弥富IC”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谷津船桥交流道”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八幡东交流道”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谷和原IC”已过限期(条目已挂上提删模板),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八幡京田边交流道”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0:02 (UTC)

2019年1月

  您好。感谢您在巡查与标记快速删除的辛劳,不过您在“User:大天使拉斐尔叔叔/沙盒”所提出的快速删除理据并不准确,所提出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 请注意,只有严格符合准则的情况才能提请快速删除,其他情况应到页面存废讨论提出。详情请见新页面巡查快速删除守则,尤其是非快速删除理由。--B dash留言2019年1月18日 (五) 08:39 (UTC)

标题已删除,原标题见[10][11][12]

内容已删除,原内容见[1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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