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些香港电视节目或剧集经常被维基人拿到“删除投票”上,我觉得大家应该集中讨论,却不想一个一个的重复又浪费时间地争论,而之所以值得关注的令一个原因是有很多维基人甚至内容专家都放了很多精力于此,所以不想抹杀大家的努力与心机,但是有些条目却又好像看不出重要性--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2:19 2006年1月25日 (UTC)

热心的维基人之一: 请参看TYC用户页

请参考:

哪些应该保留? 哪些应该合并? 哪些不值得写? 请在这里讨论,希望能共识出一个标准。

现时“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提及的相关准则:

  • 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有关商业机构或产品的条目,应该以客观、无偏见的笔调撰写。
  • 维基百科不是原始数据库。所添加的内容会在GNU自由文档许可证条款下发布。
  • 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维基百科所收录的资讯,都应该经过识别、筛选。某事百分百真确不代表就适合收进百科全书。
    • 维基百科条目是文章。请尝试将内容改写成中立的文章。
    • 维基百科不是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或列表。
    • 维基百科不是……黄页、名录。请不要在条目中纯粹列出公司名称、地址等一般资讯。

首先,很感谢Stewart开始这边的讨论,以及TYC长久以来对编写条目的努力和意志。请不要忘记这里是百科全书,而不是数据库。这是不容争议的。过去依照共识删除的,往往是因为条目不具百科性、过于相似数据库而删除,一次性电视节目。许多一次性电视节目往往只有演员列表、播出时间,作为百科全书应有的详尽介绍内容反而完全欠奉。有维基人认为“只要有人想写,就不应排斥任何可供查证资讯,这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意思。”不过,请记得维基百科的主要内容是文章,而不是列表。完全不介绍节目内容和节目特色的条目,违背了百科全书的百科性质。另外,一次性电视节目也难以让其他人查证内容是否准确,因为它往往没有经过广泛报导。节目本身不能算做资料来源。

就个人经验看来,“是否可以扩展”也是维基百科条目是否值得成立关键因素。每一条应该编写的百科全书条目都应该以wikipedia:特色条目为目标。一次性电视节目除了带来一次性的娱乐之外,恐怕什么也不能写。

也有已经撰写了许多内容的一次性电视节目,它钜细无遗的写了一次性电视节目的详尽内容,路上零意外好在你左右就是例子。这是因为条目缺乏百科全书性质而被删除的。百科全书文字讲求对社会、人文的影响,是学术性质的文字。[路上零意外]没有论及这些关键要素,而事实上对社会、人文的影响也是零。资料也难以让其他人查证。好在你左右对社会、人文的影响源自李笑好这个角色,所以着墨最多的、焦点应该是李笑好,而不是某个一次性电视节目。 -- tonync (talk) 11:50 2006年1月25日 (UTC)

1.先多谢有人帮我重定向, 我还是嫩了, 竟然开了个条目talk--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8:13 2006年1月26日 (UTC)
2.看了Tonync的意见, 我认同其观点, 不过我补充有些维基人可能是希望有人能扩充其不完整的条目, 但是有些条目却扩充性不足, 有没有值得扩充的地方, 又应该如何判断呢?! 我在后而列了几个问题, 希望大家踊跃投票--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8:13 2006年1月26日 (UTC)
    • 其实,要特别开个wikipedia名字空间页面讲这么个问题,我觉得很遗憾。某程度上,我觉得这是用户一意孤行、忽略现有政策以及其他用户讨论共识的结果。问题其实不难避免,如果用户一直有跟进了解为何自己的条目会被删除,理解背后的意义和原因,其实应该不会老是创建被其他用户认为要删除的条目的。维基百科的基石之一是共识,建立过量的指示、限制,其实是不理想的。-- tonync (talk) 02:11 2006年1月28日 (UTC)
      • 我是觉得因为大家的取向都各有不同, “那个可以为什么这个不可以?!”的情况常常发生, 不想给别人觉得我们是想改就改想变就变的形象, 所以才想共识一个大方向, 照你的意思是比较偏向“方案四”吧, 但我想假若用户的条目一直被删除是会离开多, 还是决心改变是不得而知的, 但是给他们一些方向和指引却未有到达你所说的过量吧! 我真的不想维基因为这些事情而令人有所失望, 破坏大家的热情--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1:42 2006年1月29日 (UTC)

调查:怎样的电视节目(特别是无线剧集)才应该收入维基中作条目?!

先作4個方案給大家參詳,請盡量提出原因及理據!-- Stewart|惡龍 (講講講!) 08:26 2006年1月26日 (UTC)

方案一:所有的电视节目都可收纳

  1. 因为每个节目都有少则数万, 多则数百万以上的人收看, 加上维基的宗旨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8:26 2006年1月26日 (UTC)

方案二:20集或以上的电视节目就可以

  1. 因为20集就已经有其代表性,有一定认知度--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8:26 2006年1月26日 (UTC)

方案三:每个节目都必须经过共识

  1. 大家认为有值得收录的意思才可以,必要时投票决议--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8:26 2006年1月26日 (UTC)

方案四:自行判断该节目的重要性(维持原状)

  1. 这样就可以,因为维基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力--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8:26 2006年1月26日 (UTC)

方案五:符合任何一项准则,都可收纳

  1. 收视点去到某一个水平,其中无线电视的要求比其他电视台为高,这是由于香港惯性收视的特殊环境
  2. 节目内容于当年引起相当争论,这争论是基于节目内容或电视台节目政策
  3. 节目内容为香港流行文化带来新现象或词汇

--Martinoei 19:50 2006年3月16日 (UTC)

其他方案:

方案六:首先是曾经或者正在正式播出,之后是“内容”章节不少于100字。

  1. 说明1:这个是收录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不符合的条目自行判断,而不应被直接删除;
  2. 说明2:重要的电视节目,条目写的不好,也同样不能被收录;而相对不太重要的电视节目,条目写的好,也可以考虑收录。关键看条目内容。
  3. 说明3:条目中如果都是每集的标题,演员表,播出时间表,等于没有内容。必须有适当的关于该节目内容或者特点的介绍,才可能理所当然的被收录(收录的充分条件)。
  4. 说明4:这个方案也可以看作电视剧条目的写作指南。

-无名无形 05:12:13 2006年4月6日 (UTC)

意见

我认为还是应该从内容上来看一个节目值不值得收录。如果仅仅是有主要演员,播出时间等则应该删除(参照小小作品的操作方式)。如果有一定的内容介绍(spoiler,比如最少100字),还有相关评论(比如媒体评价,最少**字),就有收录的必要。而不应该根据多少集,一共多少时间,演员阵容等做依据。无名无形 03:24:20 2006年2月12日 (UTC)

我这里指的是不需经过争议,也无容致疑地达到维基百科的“可收录条目”之标准。--Stewart~恶龙 (讲讲讲!) 19:11 2006年2月14日 (UTC)
不过我非常认同你的观点,集数﹑演员阵容和播放时间等基本资料不是维基百科主要收录方针而只是辅助性质(虽不致毫无用处),计算字数时虽然能通过小小作品的范围但是条目实质内容依然空泛。--Stewart~恶龙 ([[User_talk:Stewart|讲

我认为不管对于任何电视节目、剧集而言,第3方案比较稳妥Derek He 09:35 2006年4月28日 (UTC)

我支持方案一,原因在方案中巳经说了。--Onsf 15:51 2006年6月6日 (UTC)
我觉得,应该分清楚两个标准:内容标准和收录标准。内容标准针对内容提出,不管条目的性质。例如,小小条目在充分时间之后仍然没有改进,待翻译条目在一段时间后仍然没有超过小小条目的内容得到翻译等等,无论条目本身有多么重要,也会被删除。同样,无论多么重要的电视节目,在内容达不到某个基本要求,且充分时间后没有得到整改的,应当被删除。而收录标准则体现条目有无百科收录价值。例如,对于某个不知名人物的描述,尽管巨细无遗地描述该人的性格、脾气、行事方式等等,只要没有足够的重要性,就会被删除。这样,如果列为“无收录意义”的条目,就没有整改的意义;而被列为“内容不合格”的,则可以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为符合要求的内容而得以保留。--地球发动机〠✆ - ✉✍) 11:36 2006年6月16日 (UTC)

我支持方案一,至于方案六“说明3:条目中如果都是每集的标题,演员表,播出时间表,等于没有内容。”,我并不认同,我认为以下的资料十分重要:

  1. 电视台
  2. 古装/时装,剧种
  3. 播出日期
  4. 播出集数
  5. 主要演员 + 角色名称
  6. 其他演员 (电视台的官方网页不会提供这项资料,有时我们看到某些配角在剧集出现时可以提供资料,特别看到重播剧集时,才发现某某演员在某剧曾经跑龙套,参考︰射雕英雄传 (1983年电视剧)周星驰吴镇宇欧阳震华都曾在这套剧跑龙套,这对于我们要翻查某些演员的过往演出时十分有用。)
  7. 剧集内容 (新剧的官方网页资料十分详细,根本用不着看人家自由撰写的剧集内容,其可信性程度不够官方网页。反观没冇官方网页旧剧其能依靠曾经看过的人提供资料,所以较为需要剧集内容。至于要限制字数为100字,这只会令更多人撰写无谓而主观的内容,即是所谓的"废话"!) 陈大文 2007年5月31日 (四) 23:27 (UTC)回复

与其他wiki合作方案

有一些文章也许不适合“百科”,但是可以适合“其他主题的wiki”。所以有维基辞典、文库、教科书之类的wiki出现。这个电视wiki也许可以和这个讨论产生合作关系!让一些容易被质疑为“不适合收录百科”的文章迁移到这个电视wiki中,甚至不依照百科的写作格式发展,有更多的写作自由度!不知道大家觉得怎样?--KJ(悄悄话) 17:30 2006年6月16日 (UTC)

我是不反对喇,但有部分维基人的理解是“维基百科应是包罗万有的”,而对于条目的内容可读性放在次要位置。Stewart~恶龙 10:19 2006年12月13日 (UTC)

简单不过

我觉得这个讨论根本不必要,很简单的一回事,就是要求条目要有特色或(不是“和”)代表性,不论文化、社会、历史等。这根本是维基所有条目都应该具备的原素,不单是电视条目。将一个电视节目、频道的内容描述一次,就肯定没有特色和代表性。至于什么叫有“特色”或“代表性”,根本不可能有划一标准,不是凑够字数就叫有特色、有代表性。

至少,只要条目能写出它的代表性或特色(当然要有根据),就已经可以。这类只有内容介绍的电视条目,维基实在太多太多,很同意上面的一句话,是有人忽略现行政策才会导致这种结果。Srr 09:08 2006年6月19日 (UTC)

之前因有争议花了长时间讨论,故开专题研究。Stewart~恶龙 10:21 2006年12月13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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