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高雄市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台湾省高雄市工作委员会,简称高雄市工作委员会高雄地委中共高雄市委,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国台湾省高雄市(现中华民国高雄市)的地方组织,是中共台湾省委的派出机构。

中国共产党高雄市工作委员会
第一届
1947年—1950年

中国共产党高雄市工作委员会委员
书记叶崇培 陈泽民
副书记李份朱子慧
委员李武昌刘特慎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
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
机构类型中国共产党高雄市地方领导机构和地下工作机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中华民国台湾省高雄市

中共高雄市委作为中国共产党设置于台湾高雄市之外围组织,成立于1947年。以读书会形式及三七五减租、工运活动为主,组成分为多线多个阶段。1947年成立初期由叶纪东组织,洪幼樵介绍刘特慎到屏东潮州中学任教,发展屏东地区佳冬、屏东、内埔、溪洲等支部。台南市工委书记李妈兜则发展出冈山区工委[1] ,至1948年后发展成地方组织与工厂组织两种,由陈泽民领导,下辖教员支部、路竹支部、大碑湖支部、左营支部、燕巢支部、高雄工业职业学校支部。工厂组织包含,桥头糖厂支部、高雄炼油厂支部、九曲塘工业小组、工矿公司高雄机械厂支部、高雄水泥厂支部、台湾省铁路局高雄机械厂支部、高雄铝业工厂支部、高雄肥料厂支部、唐荣铁工厂支部等。以及由陈泽民直属领导的高雄海关姚家本与台南机场陈鸿平,另由朱子慧及李份成立附随组织台盟高雄支会,洪文庆发展的台盟枋寮分会等。组织成员的破获分成几个阶段,初期蔡孝乾陈泽民落网后的供词,第二阶段是政府办理自新之后自新人员所供述的供词,之后又因为自新供词中的相关人落网从1950年一直延续到1960年,由于自新人员多达18人,包含书记陈泽民、庄丁泮、锺全如、邱捷昌、林坤、林益三、杨振成、吴俊谦、李丁福、许开传、陈少廷、柯五龙、黄取、许畅、罗冬梨、萧道应、黄怡珍等,先后逮捕相关联的支部成员等达三百多人。此相关“匪谍案”共有56人遭枪决,161人被判2至15年有期徒刑,17人受感化教育,32人受羁押数月,16人无罪释放,株连政治犯甚多。

成立背景

中国抗日战争结束后,部分台籍青年同情中共遭遇,并对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心生向往,以此,在知识份子之间开始出现大幅度的左倾,1945年开始,国府与共产党的争斗益加剧烈,自此,中共开始大量渗透到国民党统治区,及至1946年沈崇案发生,国府声望一落千丈,各地学潮不断,而大学生甚至为支持共产主义游行,并疯狂引为风尚[2][3],此时期加入共产党的台籍青年如吴克泰陈炳基及部分中共派遣的学者、潜伏者,结合在台的同志,开始加入解放台湾的工作。早在1946年海南及其他国府掌控区域即不断发生,然而当时无法可作为依据进行逮捕及审问。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大量台籍菁英左倾,加上当时国府在中国大陆战事节节败退,犹如风中残烛,激起有志青年加入中共解放台湾的工作,甚至少部分投机者认为国府不可能支撑超过一年。中共派遣蔡孝乾张志忠等加入共产党的台湾人,结合过去老台共如廖瑞发与过去亲共的反日青年相结合。在1947年之后,地下党的组织快速膨胀,高雄市工作委员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4]

历史

成立

台湾省工委书记蔡孝乾,1946年来台后积极与老台共成员接触,并吸收了郭琇琮锺浩东廖瑞发李妈兜,中共派遣张志忠洪幼樵来台。叶崇培,高雄人,当时是延平中学学生,1947年二二八事件时领导抗争而流亡,透过廖瑞发认识锺浩东加入共党,返回故乡高雄后锺浩东介绍邱连球叶崇培一起发展屏东地区的地下组织;李妈兜吸收李武昌建立冈山区委会,朱子慧李份等核心干部陆续加入,1948年6月,蔡孝乾率核心干部十人(朱子慧李武昌李妈兜计梅真洪幼樵唐海光孙古平郭琇琮陈添福张志忠)飞往香港参加“香港会议”[5]。会后上海局陈泽民随行派遣至台湾担任省工委副书记及组织部长协助发展台南、高雄、屏东组织[6]陈泽民负责高雄市工作委员会领导朱子慧李份刘特慎李武昌 [7] [8]刘特慎领导屏东、内埔、溪洲等支部、萧道应负责佳冬支部,李武昌成立冈山区工委,苏文安任书记,朱子慧成立教员支部、路竹支部、大碑湖支部、左营支部由林正忠、卢灿圭、林老得、孙顺地等分任联络人。燕巢支部黄温恭、李份成立工厂组织,高雄炼油厂支部许开传、徐国维领导高雄工业职业学校支部、九曲塘工业小组、高雄机械厂支部郭双才、冈山支部林益三、桥头糖厂许畅、高雄水泥厂支部谢添火、台湾省铁路局高雄机械厂支部苏清源、高雄铝业工厂支部董登源、高雄肥料厂支部黄有智、唐荣铁工厂孙辉星、司机工会叶飞豹。另有朱子慧成立之附随组织台盟高雄支会、枋寮分会等[9][10]

解散

1949年8月,光明报事件造成基隆市工委会台北市工委会的组织相继沦陷。情治机构于是借此展开严密侦查,并逮捕蔡孝乾,情治单位刻意放走蔡孝乾后,1949年11月1日诱捕陈泽民,不久蔡孝乾再次落网,蔡孝乾变节后全省展开大搜捕,张志忠洪幼樵等13名重要干部落网,宣告省工委的覆亡。陈泽民口供中明确将组织全盘托出[7],连带造成李妈兜所领导的台南市工委组织被陆续破获,李妈兜流窜半个台湾并四处借宿借款,持续吸收成员,牵连甚至扩及云林、阿里山等地。

由于早年口述历史许多当事人有所顾忌,但随著整个社会氛围的改变,近年陆续坦露出其参加地下党的事实、宣示、发展乃至群众工作,许多过去被掩盖真相,逐渐被发掘出来,当时表示不清楚不知道的无辜受害者,开始讲述其加入共产党的过程与心路历程,对于当时宣称不认识的人,也开始讲述其认识与介绍加入共产党的过程,如林丽南对高添丁与廖瑞发见面引荐加入共产党经过。[11]有惊人记忆力的陈英泰,钜细靡遗的纪录了组织成员与他们的故事[12]

许多参与共党的民众,早在日治时期即接触马克思主义或参加社运活动,总督府当局对于参与活动者多半仅有一年不到的有期徒刑。1949年由于国府战败后民心涣散,大多数省工委成员都认为台湾可能跟海南岛一样短期间内就解放,韩战爆发之后,情势急转直下,在军法处的省工委要角自知由于案情严重可能遭重判,除了张志忠反抗,其馀干部都选择自新,高雄市工委覆灭。而高雄市工委又因为自新的人员与时间拉长,致使同一组织长达十多年间仍爆出多起匪谍案件,牵连甚广。

他案

“高雄市工作委员会案”书记陈泽民供出朱子慧李份刘特慎李武昌的组织,加上自新检举案类复杂,直到1960年代,高雄市工委案相关的白色恐怖案件计有刘特慎丁开拓陈山水李份何玉麟陈成法朱子慧谢清风尹和全蔡国家周清连张文兴许上明许文治郑清标戴金豆简开用方豆埔许灯炎许寿山徐国维张锦生姚家本陈鸿平郑团麟赖传盛邱连球朱新登李武昌林绍华陈 见戴秋霖苏文安张 驾刘森田张崑泰李东炼林崑烈蔡水岸戴水德林东福张耀宗黄启明许土龙陈清祈黄温恭陈廷祥许火树庄水清张水波黄文陆蔡福泉郭双才孙辉星李发孙顺池,56名被判处判死刑。

朱子慧发展领导组织如下:

  • 高雄工职支部 由徐国维从台南至高雄、屏东发展,杨振成、吴俊谦两人自首,尹和全蔡国家两人死刑。12人5至15年有期徒刑[17]

李份发展领导组织如下:

  • 高雄机械厂支部 孙古平领导,后交由郭双才孙辉星,本案郭双才孙辉星两人判死刑[18]。1954年保密局侦查出张水波与张崑泰之关系,张水波、黄文陆、蔡福泉,三人被判死刑。何阿老、张强霸、洪来全等12人判处有期徒刑3至12年不等[19]。1960年吴添丁自首,导致吴添丁、张万枝、洪天从、郑进安、吴清共5人判处有期徒刑2至12年不等。
  • 高雄炼油厂支部 支部许开传自首,造成周清连、张文兴、许上明、许文治、郑清标、戴金豆、简开用、方豆埔共8人被判处死刑。周明鸿等3人10年有期徒刑[20]
  • 高雄水泥厂支部 联络员谢添火有期徒刑10年,何朝根、庄识宰有期徒刑5年[8]
  • 台湾省铁路局高雄机械厂支部 联络员苏清源有期徒刑10年。林允成等3人有期徒刑5年[8]
  • 高雄铝业工厂支部 联络员董登源等3人有期徒刑10年。李能贺等3人有期徒刑5年[8]
  • 高雄肥料厂支部 联络员李梆铃有期徒刑10年,黄有智、陈石碖有期徒刑5年[8]。1959年黄取自首投案,牵连黄牛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唐荣铁工厂支部 谢清风死刑。孙茂兴等7人有期徒刑3至15年[21]
  • 运输工人叶飞豹有期徒刑10年。谢南钦等6人受感化教育3年。
  • 九曲塘工业小组 由徐国维所发展之小组,以九曲塘永丰馀纸厂为据点发展, 本案主要成员柯五龙自首,许灯炎许寿山徐国维三人被判处死刑。黄相彬等15人有期徒刑[22]

刘特慎发展领导组织如下:

  • 屏东、内埔、溪洲等支部刘特慎与邱连球领导,邱连球锺全如邱捷昌自首供出其领导身分,被判处死刑[23],李清增、古有桂有期徒刑10年。
  • 佳冬支部 萧道应陈福星重组织省工委于1952年自新,罗冬梨、李丁福自首,郑团麟、赖传盛两人被判处死刑。萧信栋等8人有期徒刑[24]

参见

参考文献

  1. ^ 李祯祥. 南台灣左派大將 李媽兜神出鬼沒. 台湾民间真相与和解促进会. 
  2. ^ 蓝博洲. 《天未亮——追憶一九四九年四六事件(師院部分)》. 台北: 晨星出版社. 2000-04-01. 
  3. ^ 蓝博洲. 《台灣學運報告:1945-1949》. 台北: 印刻文学. 2015-05-19. 
  4. ^ 陈正茂. 《臺灣早期政黨史略(一九○○─ 一九六○)》. 台北: 威秀资讯. 2009-03-01. 
  5. ^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 《醫人治世》─白色恐怖醫師群像專刊. 台北: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 2017-03. 
  6. ^ 欧素瑛. 臺灣史研究 《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以李媽兜案為例》.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2008-06. 
  7. ^ 7.0 7.1 7.2 国防部情报局. 陳澤民訊問筆錄.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49-11-01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8. ^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劉特慎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12-19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9. ^ 台湾,《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
  10. ^ 山东建筑大学 党委统战部.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簡介. 山东建筑大学.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11. ^ 林传凯. 《歷史臺灣第八期:大眾史學專題》「大眾傷痕」的「實」與「幻」探索「1950年代白色恐怖『見證』」的版本歧異. 台湾: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01-06-29. ISBN 9788017131115. 
  12. ^ 陈英泰. 《回憶,見證白色恐怖》. 唐山出版社. 2009-12-01. 
  13. ^ 檢呈姚家本等案卷.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5-25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14. ^ 国防部军法局. 李武昌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10-22~1952-12-29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15. ^ 国防部军法局. 黃啟明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11-11~1952-12-24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16. ^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黃溫恭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09-20~1955-03-04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17. ^ 国防部军法局. 蔡國家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11-13~1953-06-01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18. ^ 国防部军法局. 孫輝星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5-10-20~1955-11-19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19. ^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蔡福泉等叛亂.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4-05-11~1963-10-07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20. ^ 国防部军法局. 周清連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05-30~1952-07-16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21. ^ 国防部军法局. 謝清風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4-07-15~1955-05-14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22. ^ 国防部军法局. 徐國維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1-22~1951-03-14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23. ^ 国防部军法局. 邱連球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09-18~1953-08-13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24. ^ 国防部军法局. 鄭團麟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11-11~1956-04-20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