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双戈抢劫银行案
案件经过
于双戈曾经居住在虹镇老街[1],原为上海市公交车售票员,因赌博负债起意抢劫。1987年11月13日,他潜入上海海运局“茂新”轮航警值班室,盗得五四式手枪两支、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若干以及手铐。其后将赃物藏匿在家中和朋友徐根宝处。11月16日上午,于犯持枪到位于虹口大连西路562号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个储蓄所打劫。在银行工作人员启动报警系统后,于犯慌忙中朝柜台里的女出纳员朱亚娣开枪,朱当场毙命。在未抢得钱财情况下,于犯仓惶逃跑到了女朋友蒋佩玲住处。于在得到蒋的资助下逃往宁波。11月23日,于犯在宁波落网。随后将蒋和徐分别供出,致二人均被逮捕。
法庭审理
12月4日法庭公开审理于双戈盗窃枪支、抢劫银行案,判处于双戈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2月9日开庭审理蒋佩玲、徐根宝包庇、藏匿赃物案。并作了电视转播。这是中国第一次转播庭审过程。[来源请求]蒋佩玲在庭审中呈现弱者姿态,并称:“想想自己终归是于双戈的女朋友了,因此在案发后才为于双戈潜逃出钱出力。”引起了观众的广泛同情。而为其辩护的律师郑传本则极尽调侃嘲讽之能事,使她几乎成了上海的平民英雄。徐根宝在庭审中也是一副老实人模样,称自己为于窝藏枪支弹药是为了讲哥们义气。最后二人都得到从轻发落。判决徐根宝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蒋佩玲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 此后,“讨老婆要讨蒋佩玲,交朋友要交徐根宝”的顺口溜在坊间风行。并传言蒋服刑期间经常有人写情书给蒋求爱。[来源请求]
参考文献
- ^ 走过70年,我们再出发!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thepaper.cn. 2019-06-10 [202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7) (中文).
- ^ 20年前激情燃烧的辩护 郑传本律师辩护纪实. 东方网. 2008年11月12日 [2010-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8) (简体中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