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正义

五经正义》,原名《五经义疏》,专指《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五部儒家经书(通称五经)的注解疏义。由唐太宗诏令孔颖达主持,由诸儒共参议,贞观十六年撰成,续有修正,直到高宗永徽四年才颁布。初名“义赞”,诏改称“正义”。

《五经正义》的编纂被视为官方统一南学北学的手段,使六朝以来南、北地区各自发展的经学思想殊途而归一,是后来各朝代相继编纂官方经学解释的滥觞。至高宗时颁行,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课本,然而朱熹对《周易正义》评价不高,认为孔氏负责编撰的《五经义疏》,《春秋》最好,《诗》、《礼记》次之,《书》、《易》为下。清代《四库全书总目》认为,孔疏不仅“墨守专门”,唯王弼注是从,而且“至于诠释文句,多用空言”,“亦非考证之疏矣”。

内容

  • 《周易正义》10卷,根据王弼韩康伯二人的注。从内容上来说,第一,综述经传源流,第二,解题释例;第三,疏解经传及注文。
  • 《尚书正义》20卷,根据西汉孔安国(实际上为伪托)的传。内容为,第一,解题释例;第二,注疏校勘;第三,信伪与变伪。
  • 《毛诗正义》70卷,根据西汉毛公的传、东汉郑玄的笺。内容为,第一,解题释例;第二,注释校勘。
  • 《礼记正义》63卷,根据西汉戴圣小戴礼记、东汉郑玄的注。内容只包括解题释例和注释。
  • 《春秋正义》60卷,又称《春秋左传正义》,根据左氏传西晋杜预的经传集解。内容包括解题释例和注释校勘。

编纂过程

太宗时期(贞观年间):

孔颖达总监。

高宗时期(永徽二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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