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正义
《五经正义》,原名《五经义疏》,专指《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五部儒家经书(通称五经)的注解之疏义。由唐太宗诏令孔颖达主持,由诸儒共参议,贞观十六年撰成,续有修正,直到高宗永徽四年才颁布。初名“义赞”,诏改称“正义”。
《五经正义》的编纂被视为官方统一南学、北学的手段,使六朝以来南、北地区各自发展的经学思想殊途而归一,是后来各朝代相继编纂官方经学解释的滥觞。至高宗时颁行,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课本,然而朱熹对《周易正义》评价不高,认为孔氏负责编撰的《五经义疏》,《春秋》最好,《诗》、《礼记》次之,《书》、《易》为下。清代《四库全书总目》认为,孔疏不仅“墨守专门”,唯王弼注是从,而且“至于诠释文句,多用空言”,“亦非考证之疏矣”。
内容
编纂过程
太宗时期(贞观年间):
孔颖达总监。
- 周易:马嘉运、赵干叶、苏德融、赵弘智等。
- 尚书:王德韶、李子云、朱长才、苏德融、随德素、王士雄、赵弘智等。
- 毛诗:王德韶、齐威、赵干叶、贾普曜、赵弘智等。
- 礼记:朱子奢、李善信、贾公彦、柳士宣、范义𫖳、张权、周玄达、赵君赞、王士雄、赵弘智等。
- 春秋:谷那律、杨士勋、朱长才、马嘉运、王德韶、苏德融、随德素、赵弘智。
高宗时期(永徽二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