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参赞大臣,清代职官,设置于中国新疆伊犁地区的驻札大臣。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设置,隶属于伊犁将军,管辖地区包含巴尔喀什湖以南之伊犁河流域、楚河中上游流域、塔拉斯河流域、伊塞克湖流域。十九世纪中叶因俄罗斯帝国扩张而逐渐缩小实际控制范围。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裁撤伊犁参赞大臣,改置伊犁副都统二员;十四年(1888年),移副都统之一员改为塔尔巴哈台副都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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