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诺增爵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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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英诺森三世(拉丁语:Innocentius PP. III;约1161年—1216年7月16日)本名塞尼伯爵罗塔里奥(Lotario dei Conti di Segni)。他于1198年1月8日当选罗马主教(教宗),同年2月22日即位至1216年7月16日为止。[1]他在位的时候,中世纪的圣座权威与影响到达登峰造极的状态。他声称教宗对于欧洲所有国王来说,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即可毫不犹豫地开除君王的教籍。特别号召十字军东及召开四次拉特兰会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成功让当时教会权势走至巅峰。同时诺森三世完成增加教宗权力的最后工作,在其工作及改革以后,圣座的结构坚固不摇,直到十三世纪的尽头。
教宗 依诺增爵三世 Innocentius II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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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塞尔吉奥与巴科执事枢机 | |
当选 | 1198年1月8日 |
就任 | 1198年2月22日 |
卸任 | 1216年7月16日 |
前任 | 教宗雷定三世 |
继任 | 教宗何诺三世 |
个人资料 | |
本名 | Lotario dei conti di Segni |
出生 | 1160年或1161年 教宗国加维尼亚诺 |
逝世 | 1216年7月16日 教宗国佩鲁贾 |
牧徽 |
诺森是第一个使用“基督的代表”(Vicar of Christ)这个名称,认为教宗这个职物有“半神”,处于人与神之间;在神之下,在人之上的说法。依诺增也自称麦基洗德,是祭司身分的君王。[2]
经历
英诺森,俗名洛泰里奥‧冈底‧塞格尼(Lothario contiSegni),于1160或1161年出生在罗马古老的塞尼望族(Segni),父亲有著王族血统,母亲则是罗马贵族家庭。深研各种法律,经过教会法与罗马法的多重训练,精通辩论,再加上神学的造就,后来出任枢机。
英诺森三世年仅二十九岁时就当上红衣主教,三十七岁就被选回教皇。[3] 曾经对教皇制抱著最高的理想说到:“神把权柄赐给彼得,不仅要他管辖普世教会,也是要他管理世界,除非皇帝真诚地事奉神在地上的代表人,他不会成为好皇帝。”[4]
英诺森三世担任教宗之后,处理当时的宗教与现世问题。他擅长把抽象的观念用在具体情况上,集合中世纪当时所进展一切有利的倾向,转化成为圣座大而统一的组织,其组织使教宗有普遍的权力。英诺森三世擅长外交的手腕,使整个基督教世界里将圣座权威发挥到出人意表的程度。他决意要把教宗国在意大利建成一个强大国家,世俗君主不能随便使用经济力量来逼迫罗马教会就范。
英诺森三世深信教宗是基督的代理人,也是圣伯多禄的继承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所以教宗能操掌僧、俗两界的权力,故可以随意废立世俗的君主,当时神圣罗马皇帝腓特烈二世幼年即被英诺森三世监护,并在英诺森三世的扶持下登基。同时英诺森三世设立教宗钦差的总机关,完全归属教宗管辖。
英诺森三世担任教皇之位,就恢复“圣彼得教产”,也就是所谓的“教皇领士”(Papal States)。这块领士在义大利半岛中部,过去由于教皇以土地交换,却在神圣罗马皇帝保护之下变得越来越小,自从依诺增上任后,在此期间保持这块教皇领士不被其他势力掠夺。[5]
依诺增爵三世的教皇权势如何达到巅峰
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死后,由儿子亨利六世些任皇位,依诺增爵运用权力去削弱教廷。不料西元1197年,亨利年仅三十多岁去世,贵族之间为争权皇位,使德国政局陷入混乱,依诺增则趁机挑起德国内战,并成功将德国势力赶出义大利北部和中部,收复过去被德国和义大利封建主所侵夺的教皇辖地。[6]
依诺增爵接著以教皇授予为名,在皇位斗争中渔翁得利。西元1205年,腓立普被你夫家族的奥托所杀,依诺增思下达成协议,奥托答应保障教皇国土安全,不干预德国主教选举,教皇则宣布支持奥托,于西元1209年为奥托加冕。不料奥托取得皇位后,立即撕毁协议,并进军义大利。依诺增爵宣布惩罚奥托,立亨利六世之子西西里王国幼主为德意志皇帝,称腓特烈二世(1212-1250在位)。西元1214年,奥托战败,德国局势落入依诺增爵之手,之后并利用政治局势,扩大教皇权力,干预西欧各国内政。他曾迫使法王腓立二世、葡萄牙王桑桥一世、阿拉贡王彼得罗二世、保加利亚王卡罗依昂等先后臣服,并出面仲裁匈牙利、瑞典、挪威等国的纠纷。[7]
英王约翰屈服于依诺增教会:
公元 1208 年,因为当时的英王约翰胆在违抗教皇,教皇依诺增给英国下了一道禁令,宣布全英国不准举行教会仪式。到了第二年,英王约翰被革除教籍,同时也失去了王位。公元 1213年,约翰转而屈服于教皇,他写了一份公文,上头写着:“谨将英格兰和爱尔兰的一切权利及臣民献给神及圣使徒彼得和保罗,也献给我们的母亲—神圣罗马教会,以及我们的主—依诺增和他的继承人,为要重新成为神与罗马教会的臣属。因此,我们在鲁道夫面前立下了臣属之誓⋯⋯我们的后代也将继获信守此誓。为表明我们的臣属,我们和我们的后代,将在彼得办士(Peter's pence)之外,每年自岁收内,为英格兰提七百马克,为爱尔兰提三百马克,奉献给教皇辖区 ( Holy See )。”英王约翰随即将他的皇冠及权杖交给鲁道夫,鲁道夫将它们保管了五天,再交还英王,以示至高无上之威权,英国自此成为教皇依诺增的属下。此后的国王和皇帝们一个接一个地,相继承认教皇是他们属灵的领袖。除了法王之外,所有的君王都承认教皇也是属世的主宰,他们宣称自己是教皇的臣属,也承认他们的国土是罗马教会的领土。
之后的欧洲情势发展对依诺增非常有利,义大利北部逐渐富裕且愿意与教皇联合对抗皇帝。德皇巴巴若沙在十字军东征途中死亡后,法国其他国家渐渐开始有民族合一感觉,使得当时欧洲没有一个强大的属世权位可以威胁到依诺增的教皇地位与权势。[8]
依诺增三世不只是中古时期教皇权力及改革运动的高峰,也是一个转折点,因为在他之后,教会再无这样的教宗能和世俗政权对抗。
依诺增与拉特朗会议
公元 1215 年,教宗依诺增在罗马拉特朗教堂(Lateran Church)召开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这是的12届大公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四百多位主教、八百多位修道院院长及副院长,以及许多圣品人员和本信徒参加。圣品人员中地位最高的宗主教都出席,共七十一位,其中包括君士坦丁堡及耶路撒冷宗主教。也有德皇腓得利、法王、英王、亚拉冈王、匈牙利王、耶路撒冷王、塞浦路斯王派来的特使,以及义大利各城的代表。召集全欧洲代表,已给会议最大的公信力,会议发出大约七十份文告,看来是依诺增先安排好的,而整体大会只是橡皮图章。[9]
依诺增召开拉特朗会议有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改革教会。在当时后基督徒心目中所谓的教会革新,是指圣职人员和修道士的改善,那时候教会有著丰厚的财富,担任神职人员成为谋生上最舒适且抢手的工作,加上主教职位的薪水更是优渥,于是有许多非常世俗的人抢当主教,造成当时神职人员普遍信仰状况颇受质疑。巴黎有一位书记说到:“我可以相信任何事,但却无法相信一位德国的主教可以得救。”依诺增曾经也说到:“法国南部的主教们是平信徒的笑柄。”[10]
依诺增不准神职人员私自贪渎教会工作的肥缺,并强调神职人员必须独身,必须要有良好的行为及外表,例如:不得酗酒、不可华服炫耀、固定每年至少一次自我忏悔。此纪律影响之后世纪的方济各会(Franciscans)。[11]
依诺增也在会中规定了其他规定。对于不肯悔改、散布异端者的刑罚;同时宣告限制赎罪券的颁发;并规定主教们应当选能干的人讲道;并为在学业上较差者,免费提供神学及文法的教育;[12]也命令犹太人及穆斯林穿著特别服装;犹太人不可担任有权位基督徒的公职。这次拉特兰会议成为教宗依诺增三世超越其他诸教宗丶拥有最高权势的标记。[13]
拉特兰会议后的隔年,依诺增逝世,享年约55岁。
十字军东征
诺森三世曾经劝诱法国国王发动十字军(1208-1213)去攻击阿尔比派。在十字军运动上,原来赦免的法则是“只有亲自参加十字军运动的人,得免除犯罪的刑罚”,但诺森三世应许那些送军人到战场上去的人,也能得完全赦免。
诺森三世在晚年1215年召开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这是第12届大公会议,也是整个中世纪规模最大的宗教会议,这会议成为他任职的顶峰。这次大公会议象征教廷权力已经完全支配拉丁基督教界的每个层面。并且,僧侣与教宗对社会的领导地位在会议中重新再得到肯定,从参加会议者范围广阔上就可以看见:有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副院长共1200多名主教和院长参加,还有宗教团体领袖和世俗的统治者代表等等。会议规定一些改革的法令,目的要提高教会内部纪律,并且抵抗当时各种产生的异端。会议文献中第13条禁止创立新的修会;第21条则要求所有信徒每年需要告解一次,且在每年复活节领受圣体。另外,会议中决定把犹太人排除于一般社会之外,还规定犹太人必须配戴一种特殊标记。故此犹太人越发只能住在贫民窟里。[14][15][16]
英诺森三世得以树立教宗威权的有利背景一共有五个因素:
译名列表
- 依诺增爵三世:天主教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禧年专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作依诺增爵。
- 因诺森特三世:《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1993年版作因诺森特。
- 英诺森三世:《大英简明百科知识库》2005年版作英诺森[永久失效链接]。
- 诺森三世:香港天主教教区档案 历任教宗作诺森。
- 意诺增爵三世:天主教天津教区作意诺增爵。
参考文献
- ^ Pontiffs. Holy See. [2019-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9) (英语).
- ^ 比尔.奥斯汀,《基督教发展史》,马杰伟、许建人译(香港:种籽出版有限公司,2002)207。
- ^ 比尔.奥斯汀,《基督教发展史》,马杰伟、许建人译(香港:种籽出版有限公司,2002)206。
- ^ 郝伯尔,《历史的轨迹》,李林静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6),148。
- ^ 郝伯尔,《历史的轨迹》,李林静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6),149。
- ^ 比尔.奥斯汀,《基督教发展史》,马杰伟、许建人译(香港:种籽出版有限公司,2002)206。
- ^ 王美秀、段琦、文庸、乐峰,《基督教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88。
- ^ 郝伯尔,《历史的轨迹》,李林静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6),149。
- ^ 亚德良.赫斯定,《基督教世界史》,李子扬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26。
- ^ 郝伯尔,《历史的轨迹》,李林静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6),152。
- ^ 王钧生,《基督教及西方发展史与中国》(台北:宇河出版有限公司)221
- ^ 比尔.奥斯汀,《基督教发展史》,马杰伟、许建人译(香港:种籽出版有限公司,2002)206。
- ^ 郝伯尔,《历史的轨迹》,李林静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6),151
- ^ 陶理,《基督教两千年史》,李伯明、林牧野合译, (香港:海天书楼,2001),262-264。
- ^ 古勒本,《教会历史》,李少兰译, (台北:道声出版社,2000),226,236-237。
- ^ 华尔麦尔(Bihlmeyer) 等编著,《中世纪教会史》,雷立柏译,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230。
- ^ 郝伯尔著,李林静之译《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台北市:校园书房,1999年),148-9。
天主教会职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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