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家强
冼家强,MBG(1977年4月18日[1][2]—),外号“家菲”,香港警长,编号33137,小学毕业于迦密爱礼信小学,分别先就读于梁文燕纪念中学(沙田),再在马鞍山崇真中学毕业。1994年12月加入警队。2006年3月17日,冼家强与同袍曾国恒在尖沙咀行人隧道与休班警员徐步高枪战,冼家强右边面部鼻翼旁及左边小腿中弹,为枪战中的唯一生还者。事件引起香港社会广泛关注。于2007年4月25日的徐步高枪击案死因研讯中,陪审团一致裁定徐步高非法杀死3人警员梁成恩、巴基斯坦护卫Zafar Iqbal KHAN及警员曾国恒,以及致使冼家强受伤[3]。
冼家强 MB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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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英属香港 | 1977年4月18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别名 | 家菲 |
母校 | |
职业 | 警长,编号33137 |
活跃时期 | 1994年至今 |
知名于 | 与休班警员徐步高枪战 |
知名作品 | 《死里逃生》 |
枪战发生经过
2006年3月17日,大约凌晨1时16分,冼家强与警员曾国恒巡逻经过九龙尖沙咀柯士甸道与广东道交界、港景峰对开行人隧道时,两人行至隧道丽泽中学出口,往柯士甸道方向,见到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及古怪的男子(休班警员徐步高)站高一级楼梯,该名男子戴著款式古旧的啡色胶框眼镜,黑色假发[4],双手放在腰间,当冼家强想截停其盘问之际,该男子突然从腰间拔枪射击两人,两人面部各中一枪。中枪的冼家强欲拔枪还击,惟遭到徐步高以双手紧捉,混乱中冼家强脚部再中一枪。冼和徐正在生死角力之际,负伤的曾国恒连开5枪,最后将徐步高击毙。
枪战中徐步高发射3枪,曾国恒脸部中一弹,冼家强脸部及腿部中弹;同时徐步高被曾国恒发射5枪击毙,3人共开10枪。
徐步高倒地后,奄奄一息的曾国恒本能地将枪枝放回枪袋内。冼家强其后按动通讯器的紧急掣,向指挥及控制中心报告,大批警务人员员及救护人员赶到罪案现场,将三人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惟曾国恒和徐步高于途中被证实不治。
警务处其后证实,案中的可疑人士为徐步高,是名休班警员,所持手枪为梁成恩被抢去的警枪。徐以该枪于2001年12月枪杀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巴基斯坦籍护卫员Zafar Iqbal KHAN。
事件震惊香港社会,同日凌晨3时许,警务处处长李明逵夤夜赶至罪案现场了解情况。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追查徐步高遝杀警员夺枪的动机。警务处其后召开记者会表示,疑人徐步高策划事件,目的可能是抢夺两人之佩枪,又指明罪案现场并无“第四者”存在。
后遗症
事后,冼家强虽然逐渐康复,惟多处机能受到永久性的损害。位于左小腿的中弹,造成其左小腿以下的所有位置无任何知觉;面部中弹则造成三叉神经受损、牙齿松脱,亦令到其听觉及视觉模糊。此外,其身体多处存有痛楚,需要定期覆诊接受药物及物理治疗,其后被证实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事后生活
2014年2月27日,冼家强出席其《死里逃生》一书的发布会,内容关于其离开医院后两个月的康复以及心路历程,期盼能够鼓励康复人士及年青人珍惜生命。在会场上,其父母、胞姊、于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时担任警务处处长的李明逵和监管处处长邓厚江均列席。冼家强表示,于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前,自己是位“乐天知命的小巡警”,经历过此次大变后,彻底地改变了他往后的警察生涯以及使命。他剖白至今仍然未能够接受事件,亦未有仔细翻读当年的报道[6]。
获颁奖章
- 2006年 金英勇勋章
参看
参考资料
注意:以下引用的报章标题,可能包含不中立的描述。但根据可供查证原则,仍详列如下:
- ^ 与冼家强纠缠间 身中五枪 子弹射穿徐步高心肝肺《苹果日报》 2007年3月22日
- ^ 中枪想起父母 藏起痛倒地岁月《明报读书网》,2014年2月28日
- ^ “杀警案死因聆讯审结世纪死因研讯结果: 徐步高杀三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07年4月26日
- ^ “冼家强:没第四者属估计 徐家律师追问 承认集中注意疑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2007年3月20日
- ^ 5.0 5.1 “警魔案生还警员 “加菲”遇车祸”[失效链接] 香港《星岛日报》2010年3月10日
- ^ 捱魔警两枪 死里逃生 冼家强亲撰经历 盼珍惜仍可呼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