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义 (政治人物)

刘尚义(1499年—?),字伯正,号柏山,山西汾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尚义
大明河南按察司副使
籍贯山西汾州
字号字伯正
出生十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宋氏,封孺人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山西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九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七名进士[1][2]。授行人,擢监察御史。因事谪秦州州判,改朝邑县知县。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升直隶松江府同知,署府事,革堂食费,吏属畏其介。升南京刑部郎中,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分巡辽阳,二十九年(1550年)十一月丁母忧。复补四川佥事,备兵西蜀,兼督松茂边饷,蜀人苦挖运,尚义设法收给,军民两便,作八颂以咏之。转陕西参议,累官河南按察司副使,卒于官[3]。著有《柏山集》四卷。

家族

曾祖刘翥;祖父刘志,曾任知县;父刘世芳(?-1532年),曾任肤施县丞。母朱氏(1471年-1550年),封太孺人。慈侍下[4]。弟刘尚礼,嘉靖十九年庚子科举人,官陕西富平县知县。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包尔庚、郭廷弼《松江府志·卷三十三》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刘溪
明朝秦州判官
嘉靖年间
继任:
张梯
前任:
王班
明朝朝邑县知县
嘉靖年间
继任:
卢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