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应同(?—?),字春卿,号襟河,湖广承天府潜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应同
大明保宁府知府
籍贯湖广承天府潜江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湖广乡试第三十一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四十名,登二甲第六十七名进士[1][2]。官刑部郎中,疏请开豁疑滞,重辟百有六人,有手著《昭狱录》。迁汉中府知府,值大荒,捐俸赈饥,不能给,妻戴销簪珥以继之,民欢呼载道。所莅监司勉修故事,饥民大哗,监司忌之,欲构陷应同,后知其廉,乃释。及守保宁府,时郡有张桓侯庙,岁娶妇以巫夜分纳币女家,晨启门视之,则黄白纸牍,里人大醵钱买女,合鼓吹笙帛纳庙,越三日出其骨。里人不应,则多水火疾疫横死者。至期,太守主之,其太守不欲举行,则殃先太守。应同至,先期作表告桓侯,临事则火其庙,稿悬其首,一郡震慑,妖遂以平,郡人戴德,立祠以祀。

家族

曾祖刘恒谦;祖父刘第;父刘尔顺,曾任恩例冠带。母郭氏[3]

长子刘贞吉,乙酉隽于北闱。季子刘昌吉及孙刘增、刘环、刘璹同举湖广己卯科举人,刘瑅,岁贡学博。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陈邦科
明朝保宁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葛继宋
慈溪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