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季壮(1893年—1967年6月27日)原名叶毓年,字耀周。出生于中国广东省新兴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

叶季壮

叶季壮的母亲在他出生时就死了。叶季壮在广州受到法学教育,1914年毕业于广东公立法政学堂。此后以实习法官、教师和记者为业。

1925年11月他参加中国共产党四一二事变后他逃亡澳门上海香港。1929年12月组织百色起义。他的部队到达井岗山后他主要负责后勤工作。在长征的过程中,他的主要任务也是保障供给,到达延安后他负责财政和物资[1]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之时,他被派往关外负责经济和建设工作,时任东北人民自治军后勤部部长,后兼任东北银行总经理。同年9月16日,毛泽东授予彭真、陈云、叶季壮中将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贸易部对外贸易部部长。文化大革命中叶季壮被作为“走资派”而遭到批斗。1967年6月27日逝世于北京。

参考文献

  1. ^ 宋凤英. "红色管家"叶季壮.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1-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31).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新头衔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
1949年11月-1952年8月
机构撤销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部长
1952年8月-1954年11月
继任:
叶季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
前任:
叶季壮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
1954年11月-1975年1月
继任: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