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崇(1587年10月21日—1644年),景姚山东莱州府高密县[1]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单崇早年出身县学生,以《诗经》中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举人第三十一名[2],次年(1610年)会试中式第五十一名[3],联捷三甲进士,获授翼城知县,任内有惠政,在官署题下:“以能保我黎民,方能保我子孙。”转任户部郎中督饷辽东,得熊廷弼重用,因母亲逝世回乡。

其后单崇不再出仕,在家乡教育子侄,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任命的县令孙偓玉来到,他和傅锺秀上启衡王朱由棷,与士民擒拿对方入狱;不久张舆攻陷城池,他和刘廷选、闵真、廪生张所性守城失败,不屈服被杀,入祀乡贤祠,清朝烈愍[1][4]

家族

曾祖单宝,祖父单举,父亲单永逸,母亲张氏。

参考文献

  1. ^ 1.0 1.1 民国《高密县志·卷十四·人物志》:单崇,字景姚,由进士知翼城县,有惠政,题官署曰:“以能保我黎民,方能保我子孙。”累迁户部郎中督饷辽东,母忧归;绝意仕进,著《觉觉文集》,督课子侄。甲申伪官孙偓玉至,倡义擒之械于狱,俄士寇张舆陷城,出伪官执崇使跪,不屈死之,祀乡贤,清赐谥烈愍。
  2. ^ 民国《高密县志·卷十三·选举志》:单崇 (万历)己酉科(举人),见进士
  3.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单崇 贯山东莱州府高密县匠籍,县学生,治《诗经》,字景姚,行一,年二十四,九月二十一日生。曾祖宝,祖举,父永逸,母张氏,具庆下,兄岱、崑、明诩 贡士,弟㟶、岳、㠐、岑、巍、灿、为、煌,娶管氏。山东乡试第三十一名,会试第五十一名。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九十·列传第六十六》:北京亡……(傅锺秀)与单崇上启衡王,纠士民擒之置狱。……崇,字景姚,高密人。万历三十八年进士。自翼城知县迁户部主事,以郎中督辽饷,经略熊廷弼重之。丁忧不出。与刘廷选、闵真、廪生张所性守城,大骂死。
  • 钱海岳南明史》·卷九十·列传第六十六
  • 民国《高密县志》·卷十三·选举志
  • 民国《高密县志》·卷十四·人物志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陈谏言
明朝翼城县知县
1617年-1623年
继任:
李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