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主义
《大公主义》(拉丁语:Unitatis redintegratio)法令为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所发布的文献之一,其正式名称依照圣座文件的命名惯例取用其拉丁原文的首二个单词来为该文件命名为“Unitatis Redintegratio”,[1]中文直译为重新合一。[2]该文件为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为了表示对于大公主义的立场与建议而发布,也以较为宽容与温和的态度对基督新教与包含正教会在内的各个东方礼仪的教会伸出友谊之手。
该文件原为梵二第一期东方礼教会组提出的《东方礼教会合一》草案与神学组的《教会》草案中的大公主义一章,还有基督徒合一组的同一主题的草案再度协调组成的单单讨论大公主义的文件。这份由基督徒合一组主笔的《大公主义》草案在第二期会议中被再度提出讨论,最后在移走了讨论犹太教与其他非基督信仰的第四章,以及讨论宗教自由的第五章后,完成了前三章的逐项讨论作业。最终在第三会期于1964年11月20日完成了表决程序,并于11月21日由教宗保禄六世公布。被移走的后两章之后也于后来的会期中被提出讨论,最后分别以《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以及《信仰自由》宣言的称呼发布。[3]
简介
该文件可分为开头的绪言,以及中间三章,分别讨论天主教对于大公主义的观点,大公主义的实行方式,以及介绍东方礼教会和宗教改革后诞生的基督新教。最后再以呼吁天主教的成员们积极修复与这些分裂的基督信仰团体的关系作结。
绪言简单的介绍了基督宗教分裂的现实,以及近代积极修复各个基督信仰团体间裂痕的大公主义活动,并且说明该文件的目的就是为了天主教的成员们提供一个关于大公主义的指引。
〈论大公主义的公教原则〉
该章的开头首先从基督信仰的角度出发,说明了教会是如何在被给予成员互爱的责任下建立的。并且说明天主教所相信的的教宗制度对于教会合一的意义。
第一章序言后的第一节则讨论天主教看待这些分离的各基督信仰团体,并下结论说天主教会应当以兄弟相待,并说明大公主义就是为了弥补这些分离团体中的对立与矛盾而诞生的。最后则再度强调天主教相信自身是真正由耶稣建立的教会的基本立场,表示天主教对于大公会议的参与的基础。
第二节则是著重在介绍大公主义的性质,并鼓励天主教的成员积极参与合一运动。
另外并承认天主教内有不少人的行为不符合教会的要求,并因此遭致其他基督信仰团体的批判。借此反省之虞也鼓励信徒们积极的改善自身的行为。另一方面则承认其他基督信仰团体亦有其优点,值得天主教徒们参考。该节最后又再度强调教会分裂的不良结果,并建议各地主教该积极参与大公运动。
〈论大公主义的实施〉
在介绍天主教立场出发的大公主义原则后,第二章则是开始讨论大公主义的实行。
首先是教会的改革,改善天主教教会有所欠缺之处,同时也要从内心开始改变态度,并向分离的各教会团体为以前的行为表示歉意,以此弥补裂痕。此外也可以举办跨教会的祈祷活动,以及各教派间的研讨会以相互认识,以合乎现实的方式认识其他团体,并以大公精神而非争执为目的来研究神学,并且应该以明确的态度表示天主教的信仰,以减少误会。
最后该章节建议可以与其他基督信仰团体在公益活动上的合作。
〈与罗马宗座分离的教会及教会团体〉
本章节分别介绍两次大分裂而离去的团体,东方礼仪各教会以及基督新教。并简述在大公主义下与之互动的方针。
东方教会
首先,该文献以历史现实介绍东方各教会在教会历史上的特色与贡献,比如由宗徒建立的宗主教管理的地方教会,或是许多天主教也遵奉的传统都与东方教会息息相关的事实。并感叹因为对于传统的解度之差异,以及双方缺乏互信与互爱而导致了分裂。
文献同时也介绍东方教会的礼仪特色,并承认东方教会礼仪中一些圣事的有效性,而赞成在特定情况下共同举行仪式的可行性。同时也以来自东方礼仪教会的隐修传统为例,说明东方在灵修传统上的杰出。为此表示对于保留东方教会传统的重要性。此外,各东方教会因地制宜而保持的各种规范,也应当给予重视并视为整个教会的一部份保留下来。而在上述各个外显的传统之外,东方教会异于拉丁天主教的神学解读,由于其根源也是圣经与东方教父甚至是宗徒们,因此不该视为与拉丁传统冲突,而是相辅相成。文献也提到了东仪天主教这一现实的例子证实东方教会在保留上述传统下也能与整个天主教教会共融。
最后对于东方礼仪的教会,梵二大公会议呼吁鉴于东方教会在礼仪、灵修、规范和神学等传统上既不与天主教冲突,那么就不该为了双方的交流增加更多的负担,应该为了能拆除东西之间的墙而努力。
西方的分离教会及教会团体
文献简单了介绍宗教改革时代的教会分裂情况,并且表示对于大公活动所能带来的和好的期待。在此同时梵二会议也承认因种种原因导致的各教会间的分歧。对此梵二会议则列举了几样双方共同的基础,如对耶稣的信仰,对圣经的尊崇。至于圣事方面则提及双方都因为洗礼而重生,虽然其他圣事在天主教看来因为缺少接受圣秩圣事的神职人员而不完整,但是由于前述的共同点,因此对于这些的交谈抱持乐观态度。而对于各基督新教的信仰生活,虽然有部分与天主教的观点不同,但是由于双方都是遵守圣经的教诲,故也能从福音为相互交流的基础。
〈结论〉
最后梵二会议提醒天主教的成员们对于合一不该躁进,而是在保持天主教的传承下,稳定的达成这些合一。并表达了对此合一的开放与期盼。
背景
历史上基督宗教历经几次大型的分裂,如11世纪时的东西教会大分裂,以及16世纪开始的宗教改革潮而导致的基督新教之丛立。对于各教派间的龃龉的担忧,在20世纪初亦有基督宗教人士发起了普世合一运动,而天主教则将之称为大公主义。[5]
在历史上天主教曾有两次与包括东正教在内的各个东方教会和谈的契机,分别是1274年的第二次里昂大公会议[6]和1431年到1445年的佛罗伦斯大公会议[7]也因此产生了东仪天主教此一保留各东方传统的天主教团体。
而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筹备过程中,教宗若望二十三世也成立了基督徒合一促进秘书处,由奥斯定·贝亚枢机担任首任秘书长。此一小组除了担任大会前的筹画团队中的重要成员外。在大公会议期间也担任了以神学专家脚色提供草案的脚色。此外若望二十三世也邀请了东正教与基督新教团体担任大公会议的观察员。[8]
影响
此一文件标志著天主教对于合一运动的正式参与,在梵二结束后,基督徒合一促进秘书处于1967年发布了关于实行《大公主义》法令的指南。提出了关于各教区设立专为此项目的委员会,何种情况可承认非天主教基督徒所受的洗礼,举办合一活动的建言,并且分析东正教与新教的圣事的有效性。[9]此后在1970年与1993年则又各有相关的指南发布。[10]
1995年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亦发布了《愿他们合而为一》通谕,为天主教在大公主义上的行事做出广泛的说明与叙述,并分析了《大公主义》法令。[11]
2014年《大公主义》法令发布满50年之际,基督徒合一促进秘书处举办了一系列的跨教派研讨会作为对于此一文献的纪念。[12]
参考文献
- ^ U字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天主教英汉袖珍辞典,主徒会恒毅月刊社
- ^ 信仰的真理与人的自由——梵二《信仰自由宣言》研究大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赵雪纲,纪念“梵二”五十周年
- ^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简史〉,陈文裕 著,上智出版社
- ^ 梵二以来大公主义的天主教原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房志荣,神学论集65期
- ^ 大公主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神学辞典,辅仁神学著作编译会
- ^ 里昂第二届大公会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神学辞典,辅仁神学著作编译会
- ^ 佛罗伦斯大公会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神学辞典,辅仁神学著作编译会
- ^ 梵二“大公主义”法令简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Walter M. Abbott, S. J. 林思川译,神学论集82期
- ^ 实施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大公主义法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基督徒合一促进秘书处
- ^ 大公运动原则与规范之应用指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基督徒合一促进秘书处
- ^ 天主教对“大公主义运动”(Ecumenism)的理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曾庆导,2012年8月恒毅月刊第572期
- ^ 科赫枢机:《大公主义法令》颁布50周年,回顾大公运动旅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4年12月16日,梵谛冈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