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敕书碑
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敕书碑位于四川省灌县青城山,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唐、清。1980年7月7日列为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13年3月5日作为青城山古建筑群文物点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青城山古建筑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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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师洞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清至民国 | ||||
编号 | 7-1352 |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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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碑立在天师洞三皇殿内,四面刻文,微有风蚀。正文字大4厘米,共6行,151字。其内容记载唐代道佛之争,开元初“飞赴寺”僧夺常道观为寺,唐开元十二年(724年)玄宗下诏“观还道有”;寺依山外旧所,使道佛两所各有区分[3]。碑高131厘米,上宽57厘米,下宽63厘米,厚1l厘米。虽渐剥蚀,碑阴及左右尚完好。敕书乃观主甘遗荣勒字,晋原吴光逵刻石。“敕”字纵横各五寸,飞白书,其下署年月守吏为八分书[4]。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国政府网. 2014-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 ^ 朱飞编著,《四川广记》第一卷,四川出版集团,2008.1,第662页
- ^ 青城山志编修会编纂,《青城山志》,巴蜀书社,2004.05,第99-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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