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胎换骨,又分作“换骨法”,“夺胎法”两种,是中国文学批评中的一个概念,由宋黄庭坚所提出。夺胎换骨是他所提出一种化用古人语句的方法。惠洪《冷斋夜话》引黄庭坚语:“诗意无穷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陶渊明),少陵(杜甫)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夺胎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