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原贞(?—?),名,字原贞,以字行。

生平

永乐十三年(1415年)进士,授司部主事,历郎中。正统初年,以荐擢河南右参政,再迁浙江布政使[1]。后来担任兵部左侍郎,镇守浙江,景泰三年六月进兵部尚书[2],是年十二月调福建[3]。不久又回到浙江[4]。英宗复位后罢归。

著作

有《岁寒集》[5]

注释

  1. ^ 明史》(卷172):“孙原贞,名瑀,以字行,德兴人。永乐十三年进士。授礼部主事,历郎中。英宗初,用荐擢河南右参政。居官清慎,有吏才。正统八年,大臣会荐,迁浙江左布政使。久之,盗大起闽、浙间,赦而再叛。景帝即位,发兵讨之。原贞尝策贼必叛,上方略,请为备。至是即命原贞参议军事,深入擒其魁。而温州馀贼犹未灭,命都指挥李信为都督佥事,调军讨之。遂拜原贞兵部左侍郎,参信军务,镇守浙江。丁母忧,当去,副都御史轩𫐐请留之。报可。景泰元年,原贞进兵捣贼巢。俘斩贼首陶得二等,招抚三千六百余人,追还被掠男女。捷闻,玺书奖励。请奔丧。逾月,还镇。复分兵剿平馀寇。奏析瑞安地增置泰顺,析丽水、青田二县地置云和、宣平、景宁四邑,建官置戍,盗患遂息。论功,进秩一等。浙官田赋重,右布政使杨瓒请均于民田轻额者。诏原贞督之,田赋以平。三年请褒赠御贼死事武臣。指挥同知脱纲、王瑛,都指挥佥事沈辚、崔源,皆得赠恤。六月进兵部尚书,镇守如故。未几,命考察福建庶官,因留镇焉。福州、建宁二府,旧有银冶,因寇乱罢。朝议复开,原贞执不可,乃寝。”
  2. ^ 《明史》卷172:“已,复镇浙江。英宗复位,罢归。成化十年卒,年八十七。原贞所至有劳绩,在浙江尤著名。”
  3. ^ 《宪宗实录》卷224
  4. ^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孙原贞,德兴人。景泰间,以浙江巡抚改镇守福建。宽而有制,廉而有为。寻复巡抚浙江,升兵部尚书致仕。
  5.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七十五) 集部二十八:《岁寒集》·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明孙瑀撰。瑀字原贞,以字行,德兴人,永乐乙未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是编乃其孙孚吉等所编,凡文一卷、诗一卷。前有《李东阳序》,称其诗平正通达,无钩棘险怪之态。今观诸作,大抵纯任自然,不事结构,韩愈所谓“此诗有何好有何恶”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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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