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嘉淦
孙嘉淦(1683年—1753年),字锡公,号懿斋,又号静轩,山西兴县人,清朝官员,康熙五十二年成进士,同进士出身,历任侍郎、尚书、督抚,直至协办大学士。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卒,年七十有一,谥文定。
生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登癸巳恩科进士,历经学政、盐务、河工、巡抚等要职,官至工、刑部尚书,协办大学士。
雍正帝初即位,命诸臣皆得上封事。孙嘉淦上疏陈三事:请“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1] 上召诸大臣示之,且曰:“翰林院乃容此狂生耶?”大学士朱轼侍,徐对曰:“嘉淦诚狂,然臣服其胆。”上良久笑曰:“朕亦且服其胆。”擢国子监司业。曾谕九卿赞曰:“朕即位以来,孙嘉淦每事直言极谏,朕不唯不怒,且嘉悦焉,尔等且以为法。”
乾隆十六年(1751年)六月,民间流传一份伪托孙嘉淦名义的奏稿。全稿长达万言,指斥乾隆帝失德,有金川用兵、冤杀张广泗、南巡劳民伤财、皇后早逝中宫常空等“五不可解、十大过”。流传到云贵总督硕色时,被硕色举报,乾隆下令追查,至十一月,仅四川一省就逮捕了嫌疑犯280多人。
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正犯江西抚州卫千总卢鲁生被凌迟处死,传抄官员南昌卫守备刘时达等人斩监候,亲属照律缘坐。办案不力官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知府等俱被革职拿问,甚至连卢刘二人顶头上司方面大员两江总督尹继善、山东总督准泰被免职、发香山监工[2]。
事迹
雍正元年(1723年),时任翰林院检讨的孙嘉淦向雍正上了一个条陈,只写了九个字:“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1] ,请求雍正帝“益弘宽容之量,永息兵争之端,使内泯疑惧而外患挽输”。条陈中说道:“皇上锐意励精,悉心揆务,事事皆烦圣虑,亦恐过圣躬,伏愿心默运于万机,而外则静以镇之,智先觉乎众情,而外则宽以容之。镇之以静,综其大体而庶务自理;容之以宽,泯其疑惧而上下相安。”“西陲用兵徒恃吾力之有馀,而不察夫势之未可……夫兵闻拙速,未睹巧久,欲取胜当思制敌之遭,欲持久当思足饷之方,未有万里转粟,十年屯兵,不见敌而徒费者也。据臣愚见,莫若大兵尽撤而严备内地,且易前辙而观彼向背……西师既罢,国用自充,利源可清,而捐纳可停也。”雍正阅后大怒,将“宽以容之,振之以静”、“容之以宽,泯其疑惧”、“益弘宽容之量”、“内泯疑惧”等字句以朱笔加上圈点,写上“粗率、不好”等批示,并召集朝廷大臣传阅,厉声责问:“翰林院乃容此狂生耶?”左都御史朱轼回答说:“嘉淦诚狂,然臣服其胆。”雍正听了这番话后大笑说:“朕亦且服其胆。”于是对此不予追究,更命孙嘉淦任顺天乡试分校,议叙拔擢升为国子监司业 [3] 。
家族
影视形象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303·列传九十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 陈东林、徐怀宝:《乾隆朝一起特殊文字狱-“伪孙嘉淦奏稿案”考述》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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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于义 |
吏部汉尚书 乾隆三年四月己丑-乾隆三年十月丁酉 (1738年5月25日-1738年11月29日) |
继任: 甘汝来 |
前任: 李卫 |
直隶总督 乾隆三年十月丁酉(1738年11月29日)起署 乾隆三年-乾隆六年 (1738年12月6日-1741年9月26日)正式任职 |
继任: 高斌 |
前任: 那苏图 |
湖广总督 乾隆六年-乾隆八年 (1741年9月26日-1743年1月27日) |
继任: 阿尔赛 |
前任: 刘于义 |
福建巡抚(署理) 乾隆八年 (1743年3月5日-1743年5月17日) |
继任: 周学健 |
前任: 梁诗正 |
吏部汉尚书 乾隆十七年九月庚辰-乾隆十八年十二月丁亥 (1752年10月29日-1753年12月30日) |
继任: 黄廷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