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宝监
掌宝玺、敕符、将军印信。[1]
与外廷尚宝司和女官系统的尚宝司共同负责管理宝玺、敕符、印信。《明史·职官三》:“凡用宝,外尚宝司以揭帖赴监请旨,至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讫,存号簿,缴进。”
官制
- 掌印,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首都人员
洪武时期
建文时期
永乐时期
洪熙时期
宣德时期
正统时期
景泰时期
戴细保(监丞)
掌宝玺、敕符、将军印信。[1]
与外廷尚宝司和女官系统的尚宝司共同负责管理宝玺、敕符、印信。《明史·职官三》:“凡用宝,外尚宝司以揭帖赴监请旨,至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讫,存号簿,缴进。”
戴细保(监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