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秦(约1674年-约1756年),字西民云南临安府蒙自县人,清朝官员。[1]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庚午科乡试解元。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掣选湖广衡州府蓝山县知县。偏沅巡抚赵申乔以“勤慎廉洁,实系有用之员”保题在案。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奉旨行取。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内掣得户部广西司主事缺,该年三月到任。雍正三年(1725年)陞员外郎,旋陞云南道监察御史。雍正五年(1727年)巡视台湾,奉上谕办理台湾学政,未主持岁考,即以差满回京。是首位名义上兼理台湾学政巡台御史。在此之前,台湾的学政是由台湾道兼理。历官兵科给事中、巡视北城,太仆寺少卿。“服官三十馀载,并无寸产”。归里卒,年八十三。

参考文献

  1.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汪继璟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汉)
雍正五年(1727年)上任
继任:
夏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