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澹
崔澹(?—?),字知止,唐朝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出自博陵崔氏第二房,崔恭礼的六世孙,同州刺史崔颋之孙,河中节度使崔玙之子。
崔澹在大中十三年(858年),崔澹登进士第,举止秀美超逸,时称他是玉中的冠军。官至礼部员外郎。当时士大夫以流品相尚,推名德之人为首。咸通年间,公推李都为大龙甲,崔澹的堂兄弟崔涓豪放不得选,虽然有所克制,犹不许参与,而崔澹名列其中。
咸通十一年(870年),唐懿宗以吏部尚书萧邺、吏部侍郎于德孙、吏部侍郎杨知温考官;司勋员外郎李耀、礼部员外郎崔澹等考试应宏词选人。乾符二年(875年)二月,唐僖宗以翰林学士崔澹为中书舍人。乾符四年(877年)九月,以中书舍人崔澹权知贡举。乾符五年(878年)南诏派遣大臣赵宗政来唐朝请求和亲,没有给皇帝上表文,让官员上牒文于唐朝中书门下,请求对唐朝皇帝称弟而不称臣。唐僖宗下诏请百官议论,礼部侍郎崔澹等人认为:“南诏王骄横僭越,实属无礼,西川节度使高骈不识大体,因为僧人的主意,就卑辞诱来南诏使者,如果听从南诏的请求,恐怕要垂笑于后代。”高骈得知后,上表朝廷与崔澹争辩,唐僖宗下诏劝谕高骈,解释此事。乾符六年(879年)三月,以吏部侍郎崔沆、崔澹试宏词选人,驾部郎中卢蕰、刑部郎中郑顼为考官。赵宗政回到南诏时,西川节度使崔安潜上表朝廷,赞同崔澹,不同意和亲。宰相卢携等人却认为这是与南诏和解的机会。于是唐僖宗令作诏书赐予西川节度使陈敬瑄,准许与南诏和亲,而不必强求其向唐朝称臣。崔澹最后官至吏部侍郎。其子崔远。
参考文献
- 《旧唐书》卷177 列传127
- 《旧唐书》卷19上 本纪19上
- 《旧唐书》卷19下 本纪19下
- 《新唐书》卷182 列传107
- 《新唐书》卷72 宰相世系表
- 《新唐书》卷222中 列传147中